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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劳动工伤 >> 仲裁指南

9月1日起,北京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日期:2023-09-09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7月14日下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2023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调整新闻发布会。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2023年9月1日起,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20元调整到2420元,增加100元;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4元/小时;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2元/小时。

最低工资不含高温津贴

针对今年以来的高温天气,相关部门表示,最低工资里不包含高温津贴。

今年持续高温,有人关心最低工资是否含高温津贴。据介绍,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环境下工作领取的高温津贴,不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近本市天气炎热,有关部门也提示各用工单位要做好防暑降温的措施,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的户外作业时间,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加强个人防护,遇到劳动权利受到侵害,可以拨打12333或向所在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北京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本市自2001年起,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逐年进行调整。2023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60元,二级伤残325元,三级伤残295元,四级伤残265元。

调整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7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均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市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将在7月15日领取到调整后的相关待遇和1-6月的调整补发额。

因生活护理费计发基数暂未公布,待计发基数公布后再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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