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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的区别

日期:2023-05-27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1、相同点

(1)工伤保险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的赔偿项目相同;

(2)工伤保险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对于非涉及以“本人工资”核算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相同。(这一点是指在办理工伤案件时劳动者的工资每月无法计算出一个准确数额,则参考的是上年度全省人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约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目前陕西省最新的计发基数为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9月29日发布的陕人社函[2022]448号文件,其中载明以我省统计部门公布的90996元/年作为计发基数。)

2、不同点

从工伤保险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两个概念来看,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不以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必要条件。也就是讲,后者引起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是对原有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对于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进行了赔偿情形扩充。

这点是两者之间存在的最大区别,这也成为了劳动者、用人单位不清楚其中的含义,引发了众多的不服工伤认定文件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当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原因不只上述一个,还有作出(工伤认定)行政确认文件是否违反了行政法领域的一些问题,例如作出文件的程序是否正当、依据是否明确、证据是否充足等等。最常见的是作出决定之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否听取了用人单位的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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