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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就应终止吗

日期:2012-02-23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事故律师 阅读:143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情简介
2007年,杜某与某工厂续订了期限为3年的合同。但是从2008年开始,杜某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厂方要终止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并为杜某办理退休手续,而且从办理退休手续后就不给杜某发工资了。可杜某认为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应该等期满时再办退休手续。请问,厂方这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违法?
工伤事故律师法律解析
厂方的这种行为不违法。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考虑年龄因素。一旦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就无法继续履行,即使劳动合同未到期,也只能终止合同。本案中,杜某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厂方依法为他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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