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郁某在某建筑公司当临时工。他同公司签订了协议,其中包含“对民工的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一天,郁某在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致使小腿骨折。公司给其2000元钱作医疗费。由于伤情较为严重,住院2个多月,郁某无力支付医疗费,只好找公司帮忙解决,但公司拒付。那么,签订了“免责合同”能免除工伤责任吗?
【工伤事故律师解析】公司不能免除责任,郁某的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是无效的。本案中,公司与郁某签订这种“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公司不能免除工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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