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合法权益
不管采用何种书面形式,下列内容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从上述必备条款可以看出,劳动合同关系着劳动者的权利保障。
1.保障工资和福利: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2.保障工作条件:合同中详细列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内容,确保劳动者的基本工作条件得到保障。比如关于工时制度,约定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则不存在休息日加班工资。
二、明确权利义务
1.明确岗位职责:合同明确了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避免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纠纷。比如关于“工作地点”,约定在某市和某市某某街道在劳动合同履行上就不一样,关系到企业是否有权在所在区域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2.明确行为规范: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向劳动者专门告知规章制度,但劳动合同中也会约定劳动者应遵守的企业规章制度内容,这有助于劳动者明确自己的行为边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维权证据
1.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2.高效解决纠纷:书面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减少争议处理的难度和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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