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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解析保险代理人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日期:2012-02-12 来源:北京工伤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工伤事故律师 阅读:272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左某成为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保险代理合同。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报酬支付方式均作了约定,劳动报酬包括:佣金、竞赛奖等。一天,左某在去一个客户家办理续保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事故律师解析】不属于工伤。左某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根据左某服务的客户所实际缴付并予核准的保险费来计算的,该报酬不属于工资。因此,左某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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