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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劳动合同不能签

日期:2015-03-12 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157次 [字体: ] 背景色:        

四种劳动合同不能签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然而一些农民工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订立了不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合同。笔者特别提醒农民工朋友:下面四种合同不能签。

第一种是“口头合同”。这类合同只是口头上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由于没有书面字据,口说无凭,自身利益无法保障。

第二种是“简单合同”。这种合同只是草草签订,内容简单,责任不明,缺少一些必备条件,如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这类合同不利于实际操作,发生纠纷后也难以处理。

第三种是“生死合同”。这类合同是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急于找工作的心理,要求日后出现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费用由劳动者自己负担。这类合同明显不符合劳动法。

第四种是“抵押合同”。这类合同是用人单位规定农民工把一些证件、财物等作为抵押写入合同当中,日后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难以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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