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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专栏简介

北京损害赔偿律师网消费纠纷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律师栏目:产品责任的认定,产品质量产品瑕疵致人损害,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研究,产品质量案件中的合同责任与产品侵权责任,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性质剖析,产品质量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法律关系及举证责任分析,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办案流程,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律师代理,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案件起诉状,代理词,证据材料清单,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缺陷产品侵权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等律师实务操作等。

  • 关于危险物品和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包装的规定
    日期:2013-06-11 点击:299次

    关于危险物品和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包装的规定 储运注意事项是生产者在产品的运输包装上附着的,说明产品在储存或者运输过程中应当引起注意的有关问题和事项的声明,在有些情况下,产品的储运注意事项也可以由生产者与储运者共同说明。

  • 关于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的规定
    日期:2013-06-11 点击:454次

    关于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的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不当或不完备、或者不依法标注产品标识,都可能被判定为产品存在缺陷,即指示上的缺陷,由此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将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关于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的内在质量负责的规定
    日期:2013-06-11 点击:342次

    关于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的内在质量负责的规定 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所做的一种声明或陈述。它主要见于生产者或销售者证明其产品符合某一标准或者要求的说明之中,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了生产者明示担保的情形。当生产者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注明该产品采用的标准时,这便说明生产者已作出保证,保证该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该标准的要求

  • 关于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
    日期:2013-06-11 点击:334次

    产品质量义务与产品质量权利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产品质量义务通常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指行为人必须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这就是积极义务。消极义务是指行为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这属于消极义务。

  • 国家机关不得推荐产品和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规定
    日期:2013-06-11 点击:883次

    国家机关不得推荐产品和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规定 国家机关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特定企业的产品。这里所说的国家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推荐某一特定企业的产品,即不能协助某一企业推销产品,包括以发文、介绍、指定等各种形式推荐。不能参与企业经营活动。

  •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质量抽查的结果进行公告的规定
    日期:2013-06-11 点击:331次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质量抽查的结果进行公告的规定 公告产品质量抽查状况,社会影响较大,对企业产品的销售将产生重大影响,这一手段运用得好,可以实现优胜劣汰,帮助改进产品质量工作。如果公告过多、过滥,可能会起副作用。因此,公告制度的运用必须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进行公告,主要是为了将使用公告的手段控制在一定范围,防止公告过多、过滥。

  • 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发挥职能作用的规定
    日期:2013-06-11 点击:1036次

    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发挥职能作用的规定 对生产者、销售者有质量违法行为的,要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另一种情况是,消费者所提出的意见不是具体针对某一个产品的,而是反映质量监督、管理中的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对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的一些建议和意见,这些意见的处理需要从监督、管理的制度上、体制上和政策上进行研究,作为改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依据和考虑。

  • 关于产品的消费者就产品质量进行查询和申诉的规定
    日期:2013-06-11 点击:466次

    关于产品的消费者就产品质量进行查询和申诉的规定 消费者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质量问题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一项义务。生产者、销售者有义务就产品的质量问题接受查询,讲明产品质量的相关问题。

  • 关于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的行为规范和认证机构履行职责的规定
    日期:2013-06-11 点击:600次

    关于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的行为规范和认证机构履行职责的规定 经监督检查,发现获准认证的产品不合格,属生产企业责任的。根据这一要求,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对准许使用认证的产品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撤销认证证书,停止该产品使用认证标志。这是认证机构的法定义务,必须认真履行。

  • 关于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中介机构设立和性质的要求
    日期:2013-06-11 点击:242次

    关于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中介机构设立和性质的要求 从整体上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水平,需要企业搞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需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也需要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进行公正、真实的检验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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