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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工伤保险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的区别
    日期:2023-05-27 点击:156次

    工伤保险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的区别从工伤保险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两个概念来看,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不以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必要条件。也就是讲,后者引起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是对原有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对于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进行了赔偿情形扩充。

  • 工伤保险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的认定
    日期:2023-05-27 点击:172次

    工伤保险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的认定工伤保险责任的认定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在此情形下只需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沟通,提交相关材料即可;一种是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成立的是对立关系,很大可能要依靠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此时劳动者需要将自身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各项证据递交给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 工伤保险责任和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
    日期:2023-05-27 点击:100次

    工伤保险责任和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对于工伤认定书不服提起的主体。常见的以确认的赔偿用人单位为主,但还是有少部分的劳动者或劳动者家属。有些案情中,例如存在时空差异问题的工伤认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不能把握或不能确定的情形下,大概率会对认定工伤存在很大争议。则需要进入因工伤资格或待遇认定的行政案件程序中,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劳动者离职前应享受的年终奖受法律保护
    日期:2023-05-27 点击:84次

    劳动者离职前应享受的年终奖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在年终奖发放前离职,劳动合同的解除非因劳动者单方过错或主动辞职所导致,且双方劳动合同已经履行至年终奖对应的考核期间届满,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年终奖发放条件,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劳动者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应结合用人单位的主观过错程度综合考量
    日期:2023-05-27 点击:142次

    劳动者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应结合用人单位的主观过错程度综合考量

  • 销售人员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依法制定的销售提成方案计发剩余的销售提成
    日期:2023-05-27 点击:103次

    销售人员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依法制定的销售提成方案计发剩余的销售提成

  • 劳动者伪造职业资质入职,应返还用人单位已支付的与其相同或相近岗位之间的报酬差额
    日期:2023-05-27 点击:96次

    劳动者伪造职业资质入职,应返还用人单位已支付的与其相同或相近岗位之间的报酬差额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在应聘阶段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编造虚假信息,实际上将不能胜任工作的风险转移给了用人单位。而医疗诊断关乎百姓生命健康,执业医师资格证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

  •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至新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未发生变化的,新用人单位不得再
    日期:2023-05-27 点击:176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至新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未发生变化的,新用人单位不得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基于疫情防控要求的合理工作安排
    日期:2023-05-27 点击:90次

    用人单位根据所在地区特殊情形下的政策要求,合理安排员工参与到疫情防控等活动中,系积极、正确地履行职责、承担社会义务的表现,并无不当,劳动者应当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响应。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用人单位合理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不仅在本单位造成恶劣影响,也不利于疫情防控政策的实施,且某酒店公司对该类行为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

  •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吗?
    日期:2023-05-25 点击:92次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吗?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某公司不清楚王某工作内容,未发放劳动报酬,且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故双方之前不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为王某缴纳社保,但是存在的可能性有很多,不能单纯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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