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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券使用受限 消费者能否要求退款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跟上网购发展步伐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网络进行购物、消费、金融理财等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部分。受到网购消费模式普遍化、信息保护重视程度提高、维权领域由传统商铺向网络领域转移等因素的影响,网络纠纷案件数量增长迅速。在北京法院审理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和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这两部分案件量占比高达98%,网购消费者更多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简析微商背后的法律问题及法律规制微信平台应严格限制朋友圈微商的准入制度,在微信平台中发布公告需进行相应的实名登记注册,对未经许可以盈利为目的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微信平台管理者有义务采取技术手段进行识别删除或屏蔽,并引进工商部门介入,对虚假广告行为彻底调查,对违禁物品或非法传销等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陈其通诉新宏达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经营者对产品可能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特殊使用方法负有警示说明义务。即便产品质量合格,但因经营者未尽到充分的警示说明义务,消费者没有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导致损失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消费者未能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而不当使用产品,自身存在过错,应减轻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网购职业打假案呈井喷式爆发的原因及建议对知假买假者是否具有消费者身份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导致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争议,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实务中也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而打假人因此将此现象转变为其所谓的“商机”。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管辖及赔偿之确认认定合同是否成立,应当遵循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一般规则进行判断,即对双方是否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交易行为予以认定。新欣店将其待售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款、库存等详细信息陈列于淘宝网之上,内容明确具体,根据法律规定和一般交易观念判断,符合要约特性。王某通过淘宝网在其显示库存有货允许购买的状态下选购,并在确定送货地址、付款信息之后确认订单,应当视为完成了承诺,王某与新欣店之间的买卖合同业已成立。新欣店以海关原因为由单方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属违约行为,因此王某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景点的,游客有权要求赔偿吗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旅行社有权在旅游中安排购物吗《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非游客自愿的购物消费,旅行社安排购物是违法行为。
定金罚则适用于取消预订酒席的情形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了经营者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所谓诚实信用原则,是指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该诚实守信,不得恶意违反法律的规定与双方的约定。本案中,李大爷已经向酒店预订了酒席并交付了定金,其与酒店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但酒店没有经过李大爷的同意就擅自取消,其行为显然有违诚信,也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顾客在饭店吃饭时丢失财物,店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 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 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说,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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