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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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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能否以房屋闲置拒缴物业费
    日期:2023-01-07 点击:138次

    业主能否以房屋闲置拒缴物业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双方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有的业主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法院判决该业主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

  • 小区电梯内广告的收益应归谁所有
    日期:2023-01-06 点击:90次

    小区电梯内广告的收益应归谁所有物业公司将业主共有电梯租赁给广告公司使用获得的收益应属业主共有,而物业公司并未对此收益进行部分单独列支、公示,也未向业主进行分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应返还给业主。但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成本费用,该费用的产生是物业公司为业主利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应从业主共有的广告收益中扣除。

  • 疫情虽有影响 交租仍应及时
    日期:2023-01-04 点击:104次

    疫情虽有影响 交租仍应及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丁女士与陆某夫妇成立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双方的租赁合同已于2020年5月10日解除。丁女士理应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及时支付租金,但其在未提供证据证明陆某夫妇拒绝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未按期缴纳租金,故陆某夫妇有权解除合同,丁女士无权向陆某夫妇主张因合同解除产生的营业损失30000元及转让费损失27000元。

  • 租住车库燃气泄漏发生火灾,谁来担责
    日期:2023-01-03 点击:228次

    代购奢侈品竟是“冒牌货” 微商被法院处刑原告小李和小赵作为车库承租人,租住车库已属违规,且未尽应有的安全注意义务,自行向非正规的充装液化气人员购买和安装过期未检验且无合法身份的液化气钢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被告张先生作为车库的出租人,明知车库不具备供人居住的安全条件和功能,却违反规定将车库向原告出租营利,期间,不但未对出租车库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提醒,相反还向原告提供空置的液化气瓶,以致原告在更换了充装的废旧液化气瓶后发生泄漏,酿成本次事故,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而中石化昆山公司本身并无采取强制收取处理钢瓶的职责和权限,故难以认定事故与该公司有关。

  • 孩童小区玩耍不幸跌落身亡,物业公司被判赔34万
    日期:2023-01-02 点击:130次

    孩童小区玩耍不幸跌落身亡,物业公司被判赔34万两原告及刘小小并非该小区业主,不是物业公司服务相对人,且小区内的健身器材为公益设施,非物业公司安装亦无安全隐患,物业公司仅对小区设施有管理义务,因此对刘小小的死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实地勘察后发现,涉案器材位于该小区东南角,顶处以钢材与被告搭建的遮阳棚左侧相连,遮阳棚右侧与小区水泵房相连,通过遮阳棚可以直接到达水泵房上的平面屋顶。事故发生时,该物业公司也未设立警示标志。法院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事发小区健身器材公共物业的管理人,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设施安全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完善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为居民提供安全的健身活动场所。

  • 店面失火提前退租 房东索赔获得支持
    日期:2023-01-01 点击:85次

    店面失火提前退租 房东索赔获得支持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赵某已将钥匙交还房东,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再继续承租,原告主张解除合同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此外,被告赵某作为承租人,对案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应当负担妥善保管租赁房屋的义务,但在租赁期间发生火灾,显然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其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遂依照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 恋人之间发生的金钱往来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
    日期:2022-12-30 点击:125次

    恋人之间发生的金钱往来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被告提供原告向其索要钱款的短信记录,证明原告在索要钱款时存在威胁、侮辱、敲诈等情形。法院认为,根据该短信记录内容,原告在向被告索要2万元钱款过程中确实存在过激言语,甚至存在有违善良风俗的情形,但该短信是原告在被告答应于2018年春节给钱而又未给后发的,根据上述2017年10月6日被告同意给钱的微信回复前后内容,此时原告在向被告索要钱款时并无威胁、侮辱、敲诈等语言,被告同意给原告钱的微信回复是其自由意思表示。如被告认为原告此后的短信索款中存在相关违法犯罪情形的,可向有关机关另案要求处理。

  • 物业公司是否有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的义务
    日期:2022-12-27 点击:91次

    物业公司是否有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的义务物业服务受让人向供电企业申请在其停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时,物业服务提供人应当根据相关行政法律规范及合同的概括约定予以协助。经核验停车位产权、小区输配电设施设备功率与负荷、车库物理结构等,适宜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物业服务提供人应根据需要出具同意或适宜安装的证明。物业服务提供人以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签约时疫情已发生 不可抗力难以认定
    日期:2022-12-13 点击:152次

    签约时疫情已发生 不可抗力难以认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云航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因疫情反复导致经营困难,云航公司作为商业主体在签订案涉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疫情反复可能带来的影响,即便其陈述属实,该事实也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其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案涉合同不能成立。

  • 承诺人变更了要约人的要约,合同还成立吗
    日期:2022-12-13 点击:101次

    承诺人变更了要约人的要约,合同还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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