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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签名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这钱能要回来吗日常生活中,民事主体之间因买卖、借贷等需要,往往会签订合同、书写借条。在书写借条、合同、协议等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时,切记要看清签名是否与身份证名字一致,身份证号码有没有写错,金额、时间等重要内容都要书写正确,以免造成争议或不必要的麻烦。
房屋买受人未就商品房(车位)申请办理网签或备案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无关
业主请保安帮忙指挥停车,车却剐蹭了,向物业索赔5000余元……小区保安指挥、协助停车行为并非被告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范畴,属于“好意施惠”行为。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外,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需注意什么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微信聊天记录能证实借款关系吗本案中,结合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与诉讼过程中与被告联系情况,能够确认被告身份及借款的事实,故法院最后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还款的诉讼请求。同时,该案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发生借贷关系时,尽量保存有效的借款凭证,以有效降低诉讼风险。
2022年最新借条模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转账凭证附言中标明“借款”用途时,借贷关系的举证责任分配
父子恶意转移房产逃避债务,合同依法被撤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事主体应遵从诚信原则,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均应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关于业主撤销权案件的审查要点关于业委会是否有权召开临时大会并就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事宜进行决议。如前所述,业主委员会成立目的系为了更好地解决各业主对共有建筑物部分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维护问题,提高业主们共同生活的水平和质量。业委会系业主选举产生并经过依法备案,系该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地下停车场存在部分产权车位,上述车位的管理及维护涉及到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故业委会有权就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事宜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并进行决议。
不能仅以借款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盖章,就认定其放弃了诉讼时效抗辩权第十九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债权人主张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的,对于贷款人关于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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