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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雇员“工伤” 发包方负连带赔偿责任吗
    日期:2015-03-19 点击:298次

    雇员“工伤” 发包方负连带赔偿责任吗本案是因雇员在施工中遭受人身伤害而引发的赔偿纠纷。王某作为承建楼房的包工头,为施工工地的实际管理人,边某经人介绍到其施工工地做工,受其管理,可认定二者之间形成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并由雇主给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如何划分责任
    日期:2015-03-18 点击:598次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如何划分责任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胡某的死亡系双方驾驶员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的,双方驾驶员的行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不能分割,均是损害发生的必要因素,构成共同侵权。

  • 雇员放弃对侵权第三人的赔偿请求能否向雇主求偿
    日期:2015-03-18 点击:319次

    雇员放弃对侵权第三人的赔偿请求能否向雇主求偿民事责任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自己责任原则”。即人们只需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而无需为他人的行为承担责任。该原则充分保证了人的自由价值的实现,避免了动辄得咎、连累无辜、人人自危的局面。在侵权法上,典型地表现为侵权人按照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与之相应的民事责任,无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

  • 装饰窗坠落致人伤害,谁担责任
    日期:2015-03-18 点击:210次

    装饰窗坠落致人伤害,谁担责任近来见报道中有广告招牌致害第三人的侵权纠纷的案件处理中,法院判令招牌的管理人与招牌的承揽人共负赔偿责任,其依据是第三种观点,物之管理人对物的致害推定其有责任,承揽人对工作成果的致害也推定其有责任。但我认为两者之间内部应按份责任,对致害第三人应依两原因直接结合而让其两方负连带责任。

  • 混合过错致人伤害应有谁担责
    日期:2015-03-18 点击:209次

    混合过错致人伤害应有谁担责自丁进入工商所的那一刻起,丁与工商所形成了一种消费民事法律关系,工商所有义务负责丁的人身安全,但由于工商所的原因,没有及时清理掉地上的清洗精,造成丁的摔伤,工商所对丁亦构成侵权。

  • 擅自离岗早退交通意外致死能否认定工伤
    日期:2015-03-18 点击:308次

    擅自离岗早退交通意外致死能否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条例,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一本条例的规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企业招聘考核时发生伤亡事故属工伤吗
    日期:2015-03-18 点击:395次

    企业招聘考核时发生伤亡事故属工伤吗判定是否属于工伤的最基本的一个条件是双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则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不属于工伤。在招聘考核时因为应聘者尚未被用人单位正式招用,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此种情形的伤亡事故不宜运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

  • 从本案看雇主向雇员的追偿责任
    日期:2015-03-18 点击:267次

    从本案看雇主向雇员的追偿责任雇主对雇员在执行雇主分配的工作中致第三者损害,应向第三者承担民事责任,但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后能否向雇员追偿?在审判实践中有不同意见:(一)认为雇主对雇员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其实质是为自己承担责任,因此不存在追偿问题;(二)雇主对雇工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雇主有权向雇工追偿。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

  • 本案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日期:2015-03-18 点击:303次

    本案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原告在被告杨某开办的玻璃店打工到其工作时受伤期间,被告杨某一直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直至2008年3月17日,原告作出伤情鉴定并就双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时,被告才于人民法院受理后的同年4月23日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由此说明,原告从在被告杨某处打工到受伤,被告一直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体经济组织,只能按自然人对待。

  • 被自己车辆撞伤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日期:2015-03-18 点击:248次

    被自己车辆撞伤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原告李强在涉案事故发生时,已经实际脱离了被保险车辆,不属本车人员,应当视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在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支付保险金,故应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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