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同事之间因工作互殴受伤能否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该伤害与履行工作责任之间必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被侵权人存在过失能否减轻监护人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力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可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除负有管教、保护被监护人外,对于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要承担民事责任。被监护人之人损害,客观上反映了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让其承担民事责任符合过错责任原则的要求。
寺庙与挂单僧人间,不构成劳动、劳务等法律关系寺庙作为佛教场所,接受僧人挂单,系为僧侣修行提供必要场所及便利条件,而非为他人提供劳动就业机会。石某作为出家僧人,持戒牒至寺庙自愿挂单,目的乃为佛学修行,亦非出于赚取劳务报酬动机。何况挂单之初,双方均未对劳动薪金或劳务报酬进行过任何约定,故双方之间不构成劳动或劳务合同等法律关系
文案岗位不招女性,应认定侵犯求职者平等就业权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性别等情况不同而受歧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供对妇女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不能以性别差异等理由限制妇女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溜坡车辆轧死本车司机,司机应认定为保险第三者司机下车检查车辆时被溜坡的车轧死,其身份在特定时间、特定条件下发生了转变,此时其并非是驾驶员身份而是保险车辆之外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对其进行理赔。
是否无证生产食品,与食品安全标准并无必然联系无证生产食品行为的认定属有权行政机关职权范围。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宜简单以食品生产者是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为依据。
购买“行货”无法享受专柜售后服务,属经营欺诈经营者销售无法享受与在专柜购买的同类商品相同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的商品,而告知消费者该商品为“行货”的,属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货、退款并进行惩罚性赔偿。
买家恶意退换货,有悖诚信原则,应赔偿卖家损失淘宝网上公示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协议》中对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定义是:当买家使用支付宝服务购买卖家出售的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协议”服务的商品,在签收货物后七天内,如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卖家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
网络购物纠纷,平台和实际供货商可列为共同被告淘宝网上公示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协议》中对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定义是:当买家使用支付宝服务购买卖家出售的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协议”服务的商品,在签收货物后七天内,如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卖家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在互联网法律规则滞后经济形势发展情况下,法院可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评价买家恶意购买行为。
保险公司未直接付给受害人理赔款,应负连带责任《保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有关索赔材料应由被保险人提交给保险人。本案被保险人李某并未及时将有关索赔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故朱某将索赔材料送到保险公司行为可认定为《保险法》第65条第2款规定的“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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