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代位权行使要件之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因怠于行使自己对次债务人的权利,造成自己无力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这就是说,在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与不能清偿自己的债务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联系。为什么要强调因果上的联系,一方面是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不能及时清偿债务,或者在履行迟延的情况下,不具有足够的资产使其清偿债务,这已经在客观上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强调因果联系,使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标准更为客观,也使代位权的行使具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权利,造成自己无力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本身表明债务人是具有过错的,即主观上具有一种不愿意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或者具有损害债权人的债权的故意或者过失。在此情况下,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保障其债权是顺理成章的。
什么是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及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复议机关将复议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复议机关的复议文书,主要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都应当直接送达。什么是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收复议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复议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收发部门,即视为送达。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报复陷害的应受什么处罚 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依法”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根据《刑法》第254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复议人员徇私舞弊或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应受什么处罚 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或终局复议决定的怎么办 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为终局的复议决定的,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非终局性的复议决定,申请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也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最终的法律效力是指申请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即产生强制执行的后果。工商、海关、税务、财政、公安等有强制执行权,对于保证行政决定的顺利实施,提高行政效率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行政决定的执行可能涉及行政复议相对人重大人身财产权益,为了保障行政复议相对人的权益,在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时,就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境内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也可以通过行政信访、行政复议等取得相应的法律救济。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法》第41条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但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提起行政复议,应适用《行政复议法》。
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法律规定的终局复议外,申请人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指的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复议法》不一致的起诉期限。例如,有的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为5日,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以谁(复议机关或被申请人)为被告,要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确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必须履行复议决定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虽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复议决定不停止执行。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复议决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机关可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法律规范对象错误。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行为人赋予权利,或授予义务,或进行处罚。如商标局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申请商标注册而不予注册,或者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为人的商品给予商标注册,就构成了赋予权利行为中适用法律规范对象错误。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不需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发送的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否则,行政复议机关将视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由此可见,在行政复议中,应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