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律师说法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或终局复议决定的怎么办

日期:2013-06-22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468次 [字体: ] 背景色:        

★什么是行政复议期间?

行政复议期间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当事人及其他复议参与人进行复议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行政复议期间关系到复议机关、复议当事人的行为效力。如果行政复议机关未在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内行使复议职权、履行复议职责或者申请人、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复议权利、履行复议义务,将导致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怎样计算行政复议期间?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有:

(1)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期间不包括在途期间,复议文书在期满前交付的,不算过期。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40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或终局复议决定的怎么办?

《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为终局的复议决定的,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非终局性的复议决定,申请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也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最终的法律效力是指申请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即产生强制执行的后果。工商、海关、税务、财政、公安等有强制执行权,对于保证行政决定的顺利实施,提高行政效率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行政决定的执行可能涉及行政复议相对人重大人身财产权益,为了保障行政复议相对人的权益,在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时,就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 最新发布
  • 参加2020上海国际屋顶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参加2020第十二届上海国际建筑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注册公司法人不到场怎么办找专业会计刘会计
  • 2020年中东贸易迪拜烟具商贸电子烟水烟设备展
  • “航空插头”小知识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航空插头会是怎样?
  • 康加健康筛查助老年用户健康养老
  • 康加健康筛查仪器助您科学饮食
  •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