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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判例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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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小客车指标不具有诉讼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
    日期:2021-03-02 点击:347次

    出租小客车指标不具有诉讼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嫌发布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指标等相关信息,由指标管理机构对相关行为人的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账户暂停三个月开展调查。对于经公安、司法机关及指标管理机构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后因其他原因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仍应赔付
    日期:2021-02-20 点击:671次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后因其他原因死亡,残疾赔偿金是否仍应赔付,残疾赔偿金是对赔偿权利人收入损失定型化的赔偿,属于财产性损失,不因受害人的身体状况甚至死亡而发生变化,现有法律对受害人死亡后残疾赔偿金的问题也无明确规定,从保护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角度考虑,对某保险公司的主张不予支持,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醉酒驾车撞墙死亡,墙是否有责任
    日期:2020-07-11 点击:183次

    醉酒驾车撞墙死亡,墙是否有责任村民陈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了邻居李某家房子的外墙导致死亡,陈某家属于是将邻居李某和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最终驳回了陈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 高速公路上调头造成重大事故性质再探讨
    日期:2020-05-15 点击:151次

    高速公路上调头造成重大事故性质再探讨,高速公路上调头造成重大事故如何定性,不仅刑法理论关注较少,且司法实践对此的认定也是相当混乱。为此,笔者立足自身在司法实践中所掌握的基本情况,选取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相关真实案例为研究对象,就该问题到底如何定性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能对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 “无接触交通事故”案例解析
    日期:2020-04-28 点击:691次

    交通事故不以是否“接触”为构成要件,侵权行为人在不适宜超车路段超车导致损害发生,虽然与受害人没有“接触”,但行为人不按规定违规驾驶车辆与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小区内练车撞死人是交通肇事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日期:2019-12-23 点击:254次

    小区内练车撞死人是交通肇事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半开放式住宅小区内的道路是否属于公共交通。如果属于公共交通则属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形,应定交通肇事罪,如果不属于公共交通,因为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的,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 二审法院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宣告交通肇事被告人无罪
    日期:2019-12-13 点击:380次

    本院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明效力不予确认。上诉人吕某某提出的其不应承担同等责任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吕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与事实不符,对方车辆驾驶人员黄某2男有多项违法行为,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辩护意见理由充分,本院予以采纳。

  • “车撞狗”事故中的责任认定
    日期:2019-11-09 点击:394次

    “车撞狗”事故中的责任认定“车撞狗”案件中将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般没有争议,关键是能否把狗的主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狗主人能否作为当事人,主要看其行为是否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必然的关系。法律对此未作规定,地方性法规以太原为例,《太原市养犬条例》规定,养犬人应遵循的规定有外出束牵引带,并由成年人携带。

  • 开车“碰瓷”索要修车费如何定性
    日期:2019-11-03 点击:146次

    开车“碰瓷”索要修车费如何定性第一种意见认为,杨某甲等五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被告人实施了“碰瓷”这种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诈骗行为,且其虚构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了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自愿赔付了修车费,五名被告人也因此获取了财产,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将共享汽车借给他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应否担责
    日期:2019-05-15 点击:315次

    将共享汽车借给他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应否担责王某明知马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共同饮酒后仍纵容其驾驶机动车行驶,造成此次事故,对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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