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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专栏简介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栏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与划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主管部门,责任认定的时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责任无法认定时如何处理,责任认定的法律法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判决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院判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原则,机动车与行人同时有违章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认定事故责任等。

  • 关于保险公司应否向车辆借用人承担保险责任的问题
    日期:2015-01-11 点击:321次

    关于保险公司应否向车辆借用人承担保险责任的问题只有在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为同一主体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能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不属于被保险人,只要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不是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都不应承担保险责任。由此势必造成大量被保险车辆出事故后得不到理赔。

  • 好意同乘交通事故中民事责任的承担
    日期:2015-01-11 点击:276次

    好意同乘交通事故中民事责任的承担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有好意同乘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不难看出,车辆所有人基于良好的愿望助人为乐,而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致亲朋间反目,往日情谊荡然无存。做好事好心无好报,反而官司缠身,着实在烤问着着人们一贯崇尚的诚信友爱的道德标准。而且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好意同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所以该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与法律对此类行为的评价和态度相挂钩,从而对今后人们进行此类行为选择时起导向作用。

  • 高速公路上碾压抛洒物致损责任承担
    日期:2015-01-10 点击:648次

    高速公路上碾压抛洒物致损责任承担本案系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虽然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但养护公路、保障公路安全通行是公路管理部门应尽的法定义务,高速公路是一种全封闭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该特征决定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确保高速公路符合通行技术标准和良好的通行环境,负有及时清理路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义务,机动车辆在履行了交纳车辆通行费的义务后,即享有使用高速公路并安全通行的权利。

  •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还应考虑原因力大小
    日期:2015-01-08 点击:345次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还应考虑原因力大小对于交通事故各方责任比例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一般的做法是参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本案中,事故当事人有三方,即原告陈某某、被告康某某、李某某。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康某某负主要责任,李某某负次要责任,陈某无此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
    日期:2013-07-16 点击:607次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案件中应当如何对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有案例。见公报2010年卷第540-544页:葛宇斐诉沈丘县汽车运输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裁判摘要:"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虽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依据是相应行政法规,运用的归责原则具有特殊性,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

  • 事故车辆的所有人与车辆挂靠单位应如何划分责任
    日期:2013-07-16 点击:369次

    事故车辆的所有人与车辆挂靠单位应如何划分责任 侵权责任法对此未设规定。按照法理解释,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不能承担责任或者不能承担全部责任时,由挂靠单位承担补充责任。因为车辆所有人才是车辆运行利益享受者和运行危险的控制者。挂靠单位只是收取管理费,并不是车辆运行利益的享受者和运行危险的控制者,不应是第一顺位的责任人。当车辆所有人不能承担责任或者不能承担全部责任时,法庭才应判决挂靠单位承担补充责任,其承担补充责任的法理依据,是存在"管理瑕疵"。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解释为应由车辆所有人与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此项解释仍有斟酌余地。

  • 不认可交警部门所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处理
    日期:2013-06-16 点击:359次

    不认可交警部门所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等收集到的客观证据,是进行检验鉴定之后作出的总结性判断。司法实践中,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法院认定事故责任的证据之一,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

  • 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一经作出就无法更改了吗
    日期:2013-04-25 点击:647次

    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一经作出就无法更改了吗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自己主张的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后,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警原则上只负责原因分析和责任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起着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作用,是一个专业的技术性的总结性判断。

  • 无视道口的警示标志抢越铁路道口发生事故时铁路部门应否承担责任
    日期:2013-04-25 点击:498次

    无视道口的警示标志抢越铁路道口发生事故时铁路部门应否承担责任铁路道口都会有警示标志,现实生活中一个正常的人肯定会意识到抢越铁路道口的危险性,从而过铁路道口时十分谨慎。但因为铁路道口可能没有人看守,再加上有一些人会忽视这些警示标志,因此就会发生事故,引起赔偿纠纷。

  • 因货运公司改变路线造成货物损失如何索赔
    日期:2013-04-25 点击:452次

    因货运公司改变路线造成货物损失如何索赔在履行运输合同时,有的运输公司可能会为了节省成本而选择走一些不是通常路线的道路。这样虽然降低了运输成本,但有可能会给托运人带来损失。该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违约的行为,即使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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