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责任认定专栏简介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栏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与划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主管部门,责任认定的时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责任无法认定时如何处理,责任认定的法律法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判决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院判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原则,机动车与行人同时有违章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认定事故责任等。

  • “车撞狗”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日期:2016-07-20 点击:336次

    “车撞狗”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该案中当事方应分别为刘某和周某及狗的主人,案件中是否存在狗的主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应调查清楚,而不应该直接认定为野狗直接判定当事人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以过错责任原则划分事故责任。

  • 代驾出事故,责任谁来担
    日期:2016-05-24 点击:262次

    代驾出事故,责任谁来担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9条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电动车撞人逃逸伤者再遭碾压 法院这么划分责任
    日期:2016-03-27 点击:462次

    电动车撞人逃逸伤者再遭碾压 法院这么划分责任根据鉴定报告所作结论,刘某某的侵权行为对造成的损害后果(陈某某的死亡)有50%的参与度,故应对损害后果承担50%民事责任,另外50%的损失应由未知名电动车方承担。

  • 最高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日期:2016-02-14 点击:811次

    最高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规定》是我国第一个处理旅游民事纠纷的规范性文件。通过规范和调整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旅游经营者与保险机构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第三人之间、旅游经营者与地接服务单位之间、旅游经营者与挂靠单位之间及旅游经营者与公共客运交通运输者之间六个方面的法律关系

  • 高院:交通事故责任未划分也可认工伤
    日期:2016-02-14 点击:272次

    高院:交通事故责任未划分也可认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其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方不予认定为工伤。本案中交管大队未区分事故责任,上犹县人社局不同意认定廖祖香为工伤,须有证据证明廖祖香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但上犹县人社局未查清该项事实即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主要证据不足。遂判决撤销上犹县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责令其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认定。

  • 自行车撞人致伤,是否为交通事故
    日期:2016-01-12 点击:717次

    自行车撞人致伤,是否为交通事故因此自行车属于车辆概念中的非机动车类型,其次,本案事故发生在街道上,符合关于“道路”的法律要件;第三,蔡某在街道拐弯处将王某撞伤,主观上存在过失,客观上给王某造成了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因此,本案属于交通事故,蔡某应承担对王某的损害赔偿责任。

  • 将汽车借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日期:2016-01-10 点击:348次

    将汽车借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不知情被朋友借走车辆出事故车主应否担责
    日期:2016-01-10 点击:451次

    不知情被朋友借走车辆出事故车主应否担责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未成年人偷开机动车上路发生事故应由谁来担责
    日期:2016-01-10 点击:555次

    未成年人偷开机动车上路发生事故应由谁来担责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第4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占用公路晒粮引发交通事故谁担责
    日期:2016-01-06 点击:563次

    占用公路晒粮引发交通事故谁担责《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也同时规定,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不能排除的责任因素在于驾驶者自身。如果在客观条件下驾驶人能够预见发生损害的结果,而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轻信能够避免,放任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在此情况下驾驶人自身也会自负一定的责任。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