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合同律师团队违约损害赔偿专栏:北京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房产律师诉讼,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律师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纠纷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律师咨询,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工程承包违约责任,物业管理纠纷律师,加工承揽违约损害赔偿,服务合同纠纷律师代理,违约金违约责任承担等。
当前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特点、问题和建议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住房商品化,物管纠纷是伴随着住房商品化和住房管理市场化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新类型案件。近几年来,人们对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带动房地产开发业不断升温,各地房源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房价也不断翻新,随之而来的是购买房屋后引起的物管纠纷案件逐年增多。这种趋势在各地法院都已普遍地表现了出来。
小产权房转让纠纷法律探讨房产权即特定主体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而所有权属物权的范畴,故房产权亦属于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会上一些约定俗成的说法,对“大产权”和“小产权”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解释。简单说来,国家发产权证的房屋叫大产权房;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由乡镇政府甚至村委会发证书的叫小产权房,又叫乡产权房。
试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及实体责任的承担因此项目经理与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无论怎样约定,都是对其双方发生约束力。这是合同的相对性所决定,而不能对合同外的第三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即内部合同的约定不对抗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因此项目经理在经营期间与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债务仍应由建筑企业来承担。但建筑企业承担责任后可依据内部合同进行追偿。
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张某、刘某双方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理由是:合同有效的前提是必须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机动车买卖须查验有关证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应推知张某知道车辆的违法情况。因为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张某可以不当得利要求刘某返还价款
论合同效力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欠缺生效要件,合同能否生效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这种合同的效力比较特殊,合同订立以后,合同并不当然的生效,也不当然的无效,它的效力因一定的辅助行为的实施或一定事实的出现而确定,在确定之前,这种合同的效力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效力待定合同一般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教育服务合同退费纠纷表现为四种类型服务合同未履行完毕,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根据公平原则教育机构应退还部分服务费用。教育服务合同往往约定合同签订后即不退还服务费,或约定一个较短的退费期,退费期过后消费者不得要求退还服务费。但由于教育服务合同往往具有履行期限较长的特点,履行期间消费者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提前终止履行合同,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公平原则,这时消费者主张教育机构退还部分服务费用的,应根据具体案情予以支持。
该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本案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在于合同的受害一方,另一方当事人无撤销权。但是,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自行撤销合同,而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加以变更或撤销,其他任何机关无权撤销。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申请撤销合同的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成立当知道撤销可由三日起一年内,该期间属际午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形。在此期间,撤销权人有权申请撤销。
没有盖公章的合同有效王治国、杜军领经公开竞标取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违背法律规定,该合同虽然未加盖南官滩村委会的公章,及村委会主任杜生刚也未签字,但招标方案是经南官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共同研究意见一致,在徐营镇政府同意下确定的,因此,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据此,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丈夫私自担保 妻子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从举证责任来看。债务在法理认定为负资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夫或妻与第三人的合约行为超出夫妻日常生活代理权限而产生债务或可能产生债务的,其合约行为亦必须征得夫妻另一方的认可。债权人信用社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保证担保事项已征得妻子认可,现信用社对此不能提交证据,依法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该案合同效力如何甲公司、乙公司均认为其双方之间签订的《钢材供应合同》为一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甲公司与招标单位签订正式的中标合同,故本合同并未生效。合议庭也对此产生了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已合法成立,但因甲公司与招标单位未签订正式的中标合同而未生效。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合同已依法成立并生效,乙公司应承担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