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因交通事故住进ICU病房,能否索偿护理费?法院经审理认为,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住院病人,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家属虽然被隔离在病房之外,也不可避免需要参与到治疗的辅助工作中,如缴费、交材料、签署手术文件等,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医院也可及时和家属沟通,故原告在ICU病房期间应计算护理费,被告保险公司以在ICU病房住院为由抗辩不应计算护理费理据不足,本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
双重劳动关系下新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劳动、接受管理并获取报酬,符合劳动关系基本特征的,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即便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原劳动关系无法正常履行、劳动者获取报酬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不影响新劳动关系的成立。
劳动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不能胜任工作的调岗能不能同时调薪?岗位管理包含了岗位的薪酬管理,岗位异动也往往伴随着岗位报酬标准的变动,法律规定了企业在员工不胜任前提下可调岗,其让渡的应当是完整的岗位管理权,该权利包括履行新的岗位薪酬标准、新的考核办法等。员工因不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到新的岗位,其薪酬应当根据新岗位的标准确定,否则有违于“同工同酬”的基本立法思想。
实行岗位聘任制的用人单位调岗能不能随意进行?相比较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作岗位的单位而言,实行岗聘分离的单位将约定内容转化为规定内容即把岗位的确认权收归单位,这样的做法并不违法,也当属于单位自主管理权的范畴,员工既认可岗位通过聘任书确定,应当参照执行。
未拴绳的宠物撞车死亡,司机要赔偿吗?近年来,饲养宠物成了社会的流行趋势和普遍现象。小区内、道路上,公共场所溜宠物等处处可见。但与此同时,一些诸如遛狗不拴狗绳、纵容宠物狗随地大小便而不捡等养宠物不文明现象也时有发生,由此引发一些事故和纠纷。
北京高速路上,一司机竟开远光逆行4公里!判刑!交通支队民警接警后,通过沿途监控录像、ETC收费系统等电子信息手段,核查出逆行车辆车主信息,依法传唤车主郝某到公安交通支队接受调查,后房山公安分局以郝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体检机构未将异常情况告知导致消费者延误病情,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法院认为:经鉴定认定被告丙体检机构在对乙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对胸部CT 的检查结果重视不足,对异常密度病灶没有引起重视,未将胸部CT 提示的异常表现体现在体检结果中提示患者,主检医师未就胸部CT 的异常表现提出指导意见的过错,上述过错与乙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被告丙体检机构占次要原因。法院结合案情酌定被告丙体检机构按照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女工怀孕就辞退 劳动赔偿没商量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孕期妇女劳动权益的典型案例。劳动权益的实现,是女性获得家庭尊重和社会价值的重要基础,是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男女都应享有同等的劳动权利,但是基于妇女特殊的生理、心理特征,还需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进行特殊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非因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现实中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产等原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案中,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知悉王某怀孕后,单方面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严重侵害了孕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
尚某某与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是一起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法院依法支持消费者收回货款并获得十倍赔偿的典型案例。当下食品领域添加剂滥用风气盛行,新型添加剂层出不穷,而针对添加剂监管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很多添加剂是否可以应用尚无标准可循。但是标准的暂时“缺席”不代表生产经营者可以随意添加,甚至是制作销售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足以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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