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闫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在我国尚未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或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按照自费自愿的原则接种。随着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适龄女性开始主动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一度造成市场上高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供不应求的现象。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生产、销售伪劣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严重影响疫苗的接种效果和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张某松等生产、销售假药案本案被告人用“冻干粉”冒充不同国家、不同品牌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经检验,涉案产品均未检出A型肉毒毒素成份,应认定为假药。本案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正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医美服务,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未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将消毒产品冒充药品销售消毒产品与药品有严格的区别,消毒产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目前,市场上有不法分子用消毒产品冒充药品,宣称有治疗效果,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甚至有不法分子在非消毒产品上擅自标识“消字号”,以消毒产品名义宣传疗效,冒充药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患者“意外”倒地后死亡,医院是否承担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患者自行前往医院就诊,自行前往急诊化验室抽血,从监控视频上来看,患者在抽血之后、忽然倒地之前未向医务人员或过往人员求助,其倒地之前无任何征兆,如要求院方医务人员在患者忽然倒地前主动询问患者是否需要帮助或主动给予帮助,未免在医务人员身上强加义务。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的4大法律问题解析公司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是服从公司安排,此约定的工作地点过于宽泛,便利了公司,却没有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实践当中,法院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用工岗位等情况综合判断,认定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地点是哪里。本案的工作地点会认定为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长沙为小李的工作地点。
案涉侵权纠纷与相邻关系纠纷属于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且不具备法定合并审理的条件,依法不能合并审理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挂靠公司需承担责任吗?法院经审理认为,侵害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及财产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当按照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确定赔偿责任。本案中,生效法律文书已认定被告淄博某客运公司与张某某为挂靠关系并在本次事故中承担连带责任,虽然涉案车辆已经不再运营,但该事故发生在涉案车辆运营期间,故被告淄博某客运公司作为被挂靠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车在停车场失火,能让停车场运营公司赔偿吗?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判断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场地租赁合同关系只能从履行合同的特征进行分析。首先,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运营公司未发放凭证,车主也未向停车场交付钥匙;其次,该停车场系无人收费停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计时收费,停车场的经营单位对该停车场有收费资质,收费依据系发改委批文,定价方式系政府定价;第三,运营公司在车主向相关部门索赔时提供必要的协助义务,运营公司对车辆没有管理的义务,车主可以将车辆开走而不受控制。由此可见,双方并未当然建立保管合同关系。
员工医疗期满还需要继续请病假,用人单位要求返岗,否则可以按照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吗?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中,百慕大公司于2014年7月4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旷工为由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应就李某存在旷工之事实以及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如何约定产品质量,才能避免买卖合同质量争议?明确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相应的解决方案。如明确哪些情况属于轻微的质量瑕疵,该类瑕疵通过由卖方进行调试、调换、维修、保养等方式进行解决,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哪些属于严重的质量问题,有可能导致买方交易目的不能实现,该类问题则通过由卖方重作、更换,甚至解除合同予以解决。发生纠纷后,对于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存在哪些质量问题、质量问题的原因以及严重程度等,通常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确定,会导致纠纷解决的周期增长,成本增大,因此,对相关问题的事前防范对买卖双方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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