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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成因、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日期:2015-04-24 点击:319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成因、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书面文字材料。道路交通安全法把公安机关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一种证据材料,最终由法院来审查确认。一般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无异议,但是当当事人对该认定书提出异议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不予采信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都是法官根据相关的证据作出的判断。

  • 关于交通肇事犯罪中自首问题的分析
    日期:2015-04-24 点击:352次

    关于交通肇事犯罪中自首问题的分析未逃逸直接适用的是第一档法定刑,只有在逃逸后才成立自首的情形。这当中,逃逸的界定也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表面上看,“逃逸”往往表现为“逃跑”,然而这一行为的核心含义在于“逃避法律的追究”,也即应从其主观方面予以判断,而非单纯看肇事者是否逃离现场。司法实践中,经常有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后又因各种原因,通过各种途径自首的情况。此时,是否认定为逃逸存在一定的争议。

  • 涉农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难点及建议
    日期:2015-04-24 点击:297次

    涉农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难点及建议对于有明确的质量保障期限或者依据社会常识即能够判断出是否存在问题的产品,农村群众进行维权比较容易。但是,也有部分产品,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并非仅凭外观就能够判断,此时,需要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但是实践中发现,部分农村群众对此缺乏认识,固执的认为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只看外表就能够做出判断,从而拒绝做相关鉴定,给法院的审判造成了难度,也给其维权设置了障碍。

  •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法律规定的不足及改进
    日期:2015-04-23 点击:266次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法律规定的不足及改进职工在工作岗位上或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工伤认定涉及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对每一个劳动者及其家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法律在设定工伤认定规则时,要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在法律理念上适当向弱势的劳动者一方倾斜。只有充分保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才能解除他们工作上的后顾之忧,把企业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处理,以厂为家,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才能和谐,劳资关系才能日益巩固。

  • “驾驶员”被本车意外致死能否受交强险保障
    日期:2015-04-23 点击:298次

    “驾驶员”被本车意外致死能否受交强险保障如果在事故发生时间点之前是保险车辆的车上人员,事故发生时已经置身于保险车辆之外的,则应当属于“第三者”。如果不综合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当时的具体情形,一概认为只要是车中的司乘人员被该车致害均不属于“第三者”的范围,那么,就是违反《交强险条例》保护相对于机动车辆处于弱势的非机动车人员的立法精神。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统计分析
    日期:2015-04-23 点击:242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统计分析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人民群众反应最普遍的问题即理赔及诉讼程序过于繁琐,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和目前正在进行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通过对近三年的统计数字进行分析,建议我院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提高审理此类案件的工作效率,以期收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存在“三难”问题应引起重视
    日期:2015-04-23 点击:387次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存在“三难”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是严格医疗赔偿纠纷鉴定机构的选取和确定,从根本上规范重新鉴定的申请程序,最大限度减少重新鉴定次数,避免因此引起期限过长等问题;选定鉴定机构时,由当事人协商选择,必要时通过摇号确定,不再由法院直接指定。二是结合具体案情,正确分配双方举证责任,适当降低弱势群体的举证责任,避免机械适用责任倒置原则。

  • 建议护理费应区分案情确定支付方式
    日期:2015-04-23 点击:326次

    建议护理费应区分案情确定支付方式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对护理费的支付方式应区分护理期限、数额大小及赔偿义务人的实际支付能力,对需要长期护理或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定期金方式支付或参照离婚纠纷中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确定护理期限、护理标准和护理费计算标准后分期支付,在护理期限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将护理费列入后续治疗费的内容,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 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疑难问题探析
    日期:2015-04-23 点击:262次

    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疑难问题探析在医疗损害侵权责任案件中,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一定是单一的,往往存在多因一果的情况,多因一果是指原因为多个加害行为,或者当事人各方均有过错,结果为受害人单一的损害结果。在多因一果的案件中,多人的行为分别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起不同的作用,应当根据原因力大小不同,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人身触电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研究
    日期:2015-04-22 点击:616次

    人身触电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研究人身触电损害赔偿案件中,如认定对损害的发生某一方当事人应负主要赔偿责任的,其责任份额应超过50%。如谷玉民与濮阳县电业局、濮阳县柳屯乡政府、柳屯村委会中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中,一审认定柳屯村委作为不合格电力设施的产权人应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却认其承担赔偿份额的50%不当,二审改判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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