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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的适用探析
    日期:2015-05-02 点击:231次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的适用探析 工伤保护作为劳动保护的组成部分,其首要法律原则和精神应该是:最大可能的保障劳动者免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能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所以劳动法规定工伤认定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伤害不是职工故意造成的,即使职工在事故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也不影响工伤认定。因此,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应坚持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对一些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作出处理时,应当向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倾斜,但不能超越现有法律规定的范围。

  • 浅议探亲假为何不能依法执行
    日期:2015-05-02 点击:238次

    浅议探亲假为何不能依法执行为何这项体现现代文明的劳动制度在执行中被打了折扣,不尽如人意呢?现在网上普遍的一边倒的声音是政府和资方对职工探亲权利的忽视和保障不足,这固然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探亲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即缺乏可操作性和必要的与时俱进。所以,笔者就此谈谈自己对修改或废止《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意见。

  • 人民法院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存在的困难
    日期:2015-05-02 点击:814次

    人民法院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存在的困难部分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兑现拖欠工资困难。企业经营存在着风险,部分经济效益不好,运转困难的企业平时维持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就缺乏资金,再足额兑付农民工工资基本上已不可能。若人民法院对该类企业单纯采用拍卖资产以兑现农民工工资的方式,无疑于杀鸡取卵,将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停车场机动车辆法律关系分析及司法实践研究
    日期:2015-05-01 点击:243次

    停车场机动车辆法律关系分析及司法实践研究如果车主将车停泊在停车场,自己拿着钥匙并可以随时将车开走,在停车场所停放汽车的实际控制权就没有交付给受寄托人的停车场,那么,法院就应该认为这是停车场的一个停车位的场地租赁关系,双方之间就不具备委托占有的寄托关系。自然该车的保管合同关系就不成立,法院就不可能判决要这个没有该车的实际控制权的停车场,承担该车丢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

  • 对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的调查与思考
    日期:2015-05-01 点击:486次

    对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的调查与思考产品质量纠纷案件调解率低的原因有:一是矛盾突出,表现在消费者与生产、销售者对损害事件发生的不同程度存在分歧,生产、销售者的免费事由及消费者自身过错双方争议较大;二是消费者请求赔偿数额瞒天要价,争议额大,不能营造调解氛围,难以达成调解意见;三是销售者与生产者相互推诿,有的产品销售者环节较多,造成产品责任后,各个单位互相扯皮,调解诚意不足。

  • 雇佣关系有关问题浅析
    日期:2015-05-01 点击:409次

    雇佣关系有关问题浅析 从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来看,雇工是按照雇佣合同为雇主所选任,在其监督下执行受雇任务并获取报酬的人。雇工不是帮工,二者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雇佣合同多为一般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而帮工则多为亲属、邻居或朋友之间的义务帮忙。在雇佣合同中,雇工按照雇主的指示提供劳务,雇主向其支付报酬,雇工是有偿的,而帮工一般是无偿的,或称义工。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二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不同。

  •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保险公司责任承担问题探析
    日期:2015-05-01 点击:768次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保险公司责任承担问题探析 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受害人追偿”。根据该款规定可知,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只负责垫付抢救费用,并可以在垫付后向致害人追偿。

  • 论数种原因造成损害结果的赔偿数额计算
    日期:2015-05-01 点击:324次

    论数种原因造成损害结果的赔偿数额计算 数种原因造成损害结果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就是在侵权行为中,造成一个和数个损害结果,不是由于一个原因所致,而是由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原因所致,这种原因,可以是当事人的行为,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行为,还可以是其他原因甚至是自然的原因;当这些原因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共同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情形下,损害赔偿责任不能由单一的行为人或者其他人承担,而应当由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或者具有原因力的主体承担。

  • 医疗事司法故鉴定的思考
    日期:2015-05-01 点击:186次

    医疗事司法故鉴定的思考 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的是“两鉴终鉴制度”。即当事人对首次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鉴定机构为原鉴定机构的上级组织,而中华医学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有着特殊的权利。一方面,再次鉴定的期限规定过短,不利于保护患者的权利。在医疗事故中,由于案件的专业性比较强,医疗诊断的时间也有一定长的期限,案情相对一般来说要复杂一些,当事人对医学会的鉴定结论的理解本身就需要一定的时间。

  • 建筑工程领域中农民工人身损害索赔常见法律关系辨析
    日期:2015-05-01 点击:217次

    建筑工程领域中农民工人身损害索赔常见法律关系辨析1、责任主体不同。侵权赔偿的责任主体是雇主与发包人、分包人,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侵权赔偿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不受劳动关系的限制,工伤赔偿必须有存在劳动关系,非有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3、责任性质不同。侵权赔偿是民法上的义务,工伤赔偿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4、归责原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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