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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网店买到假足金 在线调解解纠纷
    日期:2022-12-06 点击:91次

    网店买到假足金 在线调解解纠纷消费者网购买到假货,不管商家在哪儿,都可在收货地法院起诉。同时商家对协议管辖的约定需要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否则违反了公平原则,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消费者在发现买到假货后,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商家的实名认证信息、货物下单、物流、收货、验货的完整证据、商家在网店中所作出的承诺以及与商家之间的聊天记录等,积极和商家以及第三方购物平台联系,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 确认劳动关系的9条参照凭证
    日期:2022-12-05 点击:98次

    劳动者起诉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由劳动者就其主张存在劳动关系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受客观条件所限,其举证能力相对有限,有些证据往往难以获得。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也规定,与争议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共同饮酒引发身亡,“同桌的你”需要承担责任吗
    日期:2022-12-05 点击:91次

    共同饮酒引发身亡,“同桌的你”需要承担责任吗年仅30岁的季某与朋友聚会饮酒,这期间在KTV内不慎摔倒,后被朋友送去酒店休息却因颅脑损伤身亡。那么,跟季某一起喝酒的朋友们应该为季某的死亡负责吗?近日,启东法院依法判决与季某一同饮酒的6名同伴分别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万余元,ktv承担原告各项损失5万余元。

  • 一个渣土块引发车祸,七家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日期:2022-12-05 点击:177次

    一个渣土块引发车祸,七家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具体而言是指数人实施的行为均具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性,其中某一人或部分人的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无法确认谁是真正的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制度的确立,能够有效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使得受害人摆脱必须举证具体侵权人的无奈与束手无策,使原本难以得到法律保护的受害人获得司法救济。更能打破互不承认、互相推诿的僵持局面,促进纷争解决,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与此同时法律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引的作用,共同行为人需要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无疑能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同事间评价穿着问题引发群殴 参与者担责30%
    日期:2022-12-05 点击:100次

    同事间评价穿着问题引发群殴 参与者担责30%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邢某因评论原告董某穿着问题而与其发生言语争执进而导致肢体冲突,之后发生多人揪打行为,原告在该冲突过程中受伤,被告承认在殴打过程打了原告的头部,但根据原告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陈述的内容可知其伤情并非被告一人造成。考虑到案涉纠纷发生时多人参与其中、原告伤情形成原因、结果,再结合事故发生的起因、邢某、董某在打架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本院酌定被告对原告的伤情承担30%的赔偿责任。经审核,本院确认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五万余元,上述损失应由被告赔偿一万余元。法院根据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 醉酒后被撞身亡 共同饮酒人是否担责
    日期:2022-12-05 点击:131次

    醉酒后被撞身亡 共同饮酒人是否担责本案中,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接受宴请时主动喝酒,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酒醉后驾驶车辆的法律后果或可能产生的事实后果,从而导致被撞身亡,其自身负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而田某作为杜某的邀请人在饮酒过程中应负安全注意义务,因未尽责而导致杜某醉驾并死亡的损失事实发生,也具有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虽然事故经法院认定,但从中也给广大酒友聚会提了个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 在肥料里做手脚致农作物减产,一经销商被判赔偿96万余元
    日期:2022-12-05 点击:106次

    在肥料里做手脚致农作物减产,一经销商被判赔偿96万余元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生产者和销售者对被侵权人成立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对外被侵权人可以选择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内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销售者(生产者)追偿,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涉案生产商生产销售的是合格的肥料,但经销商私自添加农药的行为使得涉案缺陷产品导致了农户的损失且被行政部门定性为假农药,乙公司作为经销商,应对损失承担终局赔偿责任。

  • 二轮电动车也可能是“机动车” 考驾照、上牌、买保险一个都不能少
    日期:2022-12-05 点击:130次

    二轮电动车也可能是“机动车” 考驾照、上牌、买保险一个都不能少“明明我骑得是电动车,咋成了‘机动车’!”张某在法庭上满是疑惑。如东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辆二轮电动车相撞,其中张某所驾驶的车辆被认定为机动车,依法赔偿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近40万元。

  • 患者死亡,是医疗事故还是另有原因
    日期:2022-12-05 点击:110次

    根据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过错与否的判断标准是说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诊疗行为过程中,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规定明确要求达到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或者是有无符合作为一个诚信善意之人的行为要求。且这种过错是造成患者现损害结果的原因或原因之一。本案中,在顾某家属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医院医务人员开具案涉两种药物的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顾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法院无法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 约定适用小额诉讼 道交纠纷“秒速”化解
    日期:2022-12-05 点击:135次

    约定适用小额诉讼 道交纠纷“秒速”化解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后,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对赔偿总额存在争议。经组织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总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82000元,涉案事故一次性处理结束。被告提前筹集款项,于协议签订时一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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