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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无偿帮忙受伤 “老板”被判担责
    日期:2022-12-08 点击:109次

    无偿帮忙受伤 “老板”被判担责原告张某无偿提供劳务,被告公司未予拒绝,双方形成了义务帮工人关系。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原告张某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被告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网络购物引纠纷 法院诉前调解止纷争
    日期:2022-12-08 点击:112次

    网络购物引纠纷 法院诉前调解止纷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受到损害,人民法院综合销售者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频率、是否有其他销售渠道、收入等情况,能够认定销售者系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经营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原告童某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公司因此多付一倍工资
    日期:2022-12-08 点击:115次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公司因此多付一倍工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毋庸置疑,《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对此《劳动合同法》制定了一些惩罚性处理规定,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该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不认工伤反起诉,法院裁定驳回!
    日期:2022-12-08 点击:122次

    劳动者不认工伤反起诉,法院裁定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鉴定为机动车,如何担责
    日期:2022-12-07 点击:586次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鉴定为机动车,如何担责事故认定书载明王某所驾车辆属性为机动车,王某虽认为其所驾车辆为电动车,但电动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王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登记的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其应当对该违法行为负责。本起交通事故发生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原告根据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主张王某按照次要责任承担40%的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支持原告主张。

  • 男子驾照被吊销 捡证件冒充他人处理违章被判刑
    日期:2022-12-07 点击:122次

    男子驾照被吊销 捡证件冒充他人处理违章被判刑男子拾到他人驾驶证不归还,还冒用该驾驶证处理违章,此种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冯某因冒用他人驾驶证多次处理自己的违章行为,被法院以犯盗用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烧烤摊违规经营倾倒油污 电瓶车乱入人行道致摔伤
    日期:2022-12-07 点击:104次

    烧烤摊违规经营倾倒油污 电瓶车乱入人行道致摔伤小区门外的烧烤摊,本是市民们放松身心、大快朵颐的好去处,但是如果店铺经营者缺乏自律,物业不能妥善规范管理,也会对市民的生活造成不便甚至成为安全隐患。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一起烧烤摊违规经营倾倒油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 为看美景违规停车?法院:没擦没碰也要担责
    日期:2022-12-07 点击:97次

    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等20人因违规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并造成杨某受伤负事故次要责任、冯某无责任的责任划分合法,对此责任认定书予以确认。因徐某等20位车主皆依法购买了交强险,且杨某的各项损失未超过各车辆所承保的保险公司的交强险限额之和,故原告损失由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徐某等20位车主本次无需再承担赔偿责任。

  • 夫妻一方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日期:2022-12-07 点击:104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肇事司机梁某鹏在与于某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自家轿车从事营利活动所得收入系夫妻共同财产,于某磊对梁某鹏在营利活动中造成丁某胜意外死亡所应承担的侵权之债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梁某鹏在事故发生后经医治无效死亡,于某磊对梁某鹏在该起事故中所造成的损失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故于某磊系本案适格主体。

  • 保险合同上的“次日零时生效”条款有效吗
    日期:2022-12-06 点击:164次

    保险合同上的“次日零时生效”条款有效吗交强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其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如果机动车投保的交强险不能即时生效,其间被保险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则不利于保护交强险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以,“零时生效”条款明显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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