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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终结执行制度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日期:2015-01-07 点击:240次

    终结执行制度若干法律问题探析人民法院执行的依据是人民法院和有关机关制作的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这些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撤销,那么执行就失去了根据,执行程序就没有必要再进行,而且法律文书被撤销,说明该法律文书有错误,法院也不应当再执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立即裁定终结执行。

  • 执法人员的妻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执法人员应回避吗
    日期:2014-01-08 点击:367次

    执法人员的妻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执法人员应回避吗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许某所在的美食城被消防大队审查,消防大队长的妻子也开了 一家美食城,大队长的妻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消防大队长的妻子是他的近亲属,因此消防大队长在本案当中应该回避。乐乐美食城的法定代表人许某有权要求消防大队长回避。

  • 哪些财产不应成为执行对象
    日期:2013-08-01 点击:384次

    哪些财产不应成为执行对象公民的哪些财产不应成为执行对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被执行人为公民时,有些财产不应加以执行:(1)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亲属的生活必需品。(2)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必需的生产工具。(3)案外人财产。

  • 拍卖、变卖应怎样执行
    日期:2013-08-01 点击:391次

    拍卖、变卖应怎样执行 人民法院在采取拍卖、变卖措施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什么是扣留及扣留应怎样执行
    日期:2013-08-01 点击:716次

    什么是扣留及扣留应怎样执行 人民法院在采取扣留措施时,执行人员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出扣留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办理。

  • 行政机关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怎么办
    日期:2013-07-12 点击:489次

    行政机关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怎么办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 当事人申请先于执行的条件及申请先于执行的程序
    日期:2013-07-02 点击:225次

    当事人申请先于执行的条件及申请先于执行的程序 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紧急情况”包括: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标准分析
    日期:2013-06-20 点击:1350次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标准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由于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的范围、标准没有具体的尺度,这给执行法官相当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也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可能。

  • 法院执行庭对于金钱给付判决的执行措施有哪些
    日期:2013-06-20 点击:1151次

    法院执行庭对于金钱给付判决的执行措施有哪些 查封、扣押财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 公证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日期:2013-06-20 点击:1307次

    公证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对赵某提交的公证债权文书进行了审查,认为应当依法执行,遂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钱某和孙某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义务,又在报纸上发布了敦促钱某和孙某履行义务的公告。但二人仍未履行义务。为实现赵某的债权,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拍卖孙某抵押担保的房产,以拍卖所得清偿了钱某和孙某所欠赵某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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