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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查封房产中 对被执行人唯一居所的认定
    日期:2015-03-22 点击:397次

    查封房产中 对被执行人唯一居所的认定执行实际中,法院不单以房屋是否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而认定其是否有住房,只要被执行人存在与近亲属共同正常生活的居所,即使房屋权属是登记在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名下,也应可认定此房属于被执行人的住房,从而为确认被执行人是否有第二处住房奠定基础。 

  • 该案的执行异议是裁定中止执行还是裁定驳回
    日期:2015-03-17 点击:222次

    该案的执行异议是裁定中止执行还是裁定驳回案外异议人金某并不是直接从范某手中购买的改房产,而是从李某卫手中购买的,其执行异议中称:“当时购买该房产时并未被法院查封,后被法院查封”,这一点恰恰说明案外异议人金某在其购买该房产时,去到房产部门做了查询,而该房产在房产部门登记的所有权人是范某,案外异议人金某明知这种情况而又去购买,又没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说明其应该尽到注意义务而未尽到,其存在过错。案外异议人金某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该执行中案外人异议应怎样处理
    日期:2015-03-15 点击:137次

    该执行中案外人异议应怎样处理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对王五行驶释明权,告知其购买的预售房的手续,并未取得预售房所有权,只是一种期权证明,所以不能以此抵债。况且,张女士已取得了该房所有权。对开发公司一房二卖行为可以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公司双倍返还价款。然后解除查封,房给张女士。

  • 执行终结后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否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日期:2015-03-11 点击:607次

    执行终结后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否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张某不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通过新的诉讼解决。其理由是:李某第一次在张某门前道路设置障碍,妨碍张某家人通行,是一个完整的侵权行为。因为侵权行为引发的张某与李某之间的纠纷,已经通过诉讼程序及强制执行程序得到解决,并且诉讼与执行程序已进行完毕,案件终结。

  • 王某可否构成表见代理
    日期:2015-03-11 点击:234次

    王某可否构成表见代理笔者认为王某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由于被代理人的某种表现,使无过失的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无代理权的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之订立合同或共同实施某种法律行为。对实施表见代理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应当认作有效,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本案中,一方面,技术公司因王某持广告公司合同专用章与之签约,故有正当理由相信王某对广告公司有代理权,遂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另一方面,技术公司在签约过程中并无过失,且是完全善意的,即它不是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与其签约,也不是由于疏忽大意、缺乏谨慎而轻易将无代理权人认作有代理权人,所以,王某的行为应当认作有效,倘若由此产生法律后果,自然应由广告公司承担。

  • 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案
    日期:2015-03-11 点击:189次

    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 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撤回申请后是否享有二次申请执行权
    日期:2015-03-11 点击:1171次

    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撤回申请后是否享有二次申请执行权在诉讼中,当事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权益,往往在对方承诺同意履行义务后,采取撤诉来表示诚意,但并不由此丧失再次起诉的权益。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的申请执行权虽为除权期限,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在这一期限内不准许再次申请执行,如果剥夺当事人的再次执行权,是有失公平的,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 该案可否追加何某的妻子为被执行人
    日期:2015-03-11 点击:286次

    该案可否追加何某的妻子为被执行人黄某某放弃其它权利,是否包括黄某某放弃钱某担责,双方争论不清。对钱某是否担责在调解书中只字未提,案卷材料中也没有谈话笔录记载,更没有黄某某放弃钱某担责的书面意见。故调解书过于笼统,没有将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明。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共识,执行人员也形不成统一的认识,难以执行。所以我认为:在执行中如查实何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本案应提起再审。

  • 申请执行人须知
    日期:2015-03-10 点击:179次

    申请执行人须知申请执行人应该树立正确的执行风险意识。法院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严格遵守程序规定,正确、及时、穷尽地采取了法律规定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后,确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而导致执行不能的,应由申请执行人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责任

  • 如何申请执行
    日期:2015-03-10 点击:253次

    如何申请执行除申请执行的期限外,当事人还需要明确要到哪个法院申请执行,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上述由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节书、裁决书及支付令的执行,由第一审法院执行,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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