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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老赖”名下无财产可执行怎么办
    日期:2021-03-17 点击:94次

    “老赖”名下无财产可执行怎么办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

  • 高院规定申请执行人参加被执行人财产变现竞拍,可以债权冲抵拍卖款
    日期:2021-03-16 点击:1187次

    高院规定申请执行人参加被执行人财产变现竞拍,可以债权冲抵拍卖款申请执行人参与被执行人财产拍卖过程,其应受清偿债权金额高于竞得被执行人名下拍卖财产的成交金额,且被拍卖财产上无其他在先权益人的,可直接以申请执行人应受清偿的执行债权抵付应当交付的拍卖余款即可,无需再另行筹资交纳拍卖价款。

  • 关于迁移户籍也未能阻止法院强执案例分析
    日期:2021-03-15 点击:338次

    关于迁移户籍也未能阻止法院强执案例分析本案无法参照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9条的规定排除强制执行。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9条属于商品房消费者生存利益排除强制执行的特别规则。购房人的权利在法律属性上仍系债权范畴,但在购房人的生存利益和其他民事主体的商事利益发生冲突时,基于侧重保护生存权益的价值导向,赋予购房人排除其他债权人甚至包括抵押权等优先受偿权的强制执行的权利,目的在于追求实质公平和实质正义。

  • 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排除执行
    日期:2021-03-08 点击:97次

    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排除执行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关于先予执行的适用及条件规定
    日期:2021-03-03 点击:145次

    关于先予执行的适用及条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 轮候查封不属于正式查封,债务人以轮候查封超标的额为由而提出异议时不予支持
    日期:2021-03-01 点击:103次

    轮候查封不属于正式查封,债务人以轮候查封超标的额为由而提出异议时不予支持轮候查封在性质上不属于正式查封,并不产生正式查封的效力。诉讼保全中的轮候查封在性质和效力上属于临时性措施,主要目的是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在客观上并未对保全的标的进行处置。即便将来进入执行程序,究竟还有多少可用于实现本案债权,尚取决于在先查封案件的执行情况,此时债务人主张管辖法院对其实施了超标的保全的理由与事实不符。

  • 父亲名下车辆被执行,儿子提出执行异议,需要公开听证吗
    日期:2021-01-28 点击:197次

    父亲名下车辆被执行,儿子提出执行异议,需要公开听证吗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案外人异议案件中,应当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在民事案外人异议案件中,法官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的申请,综合裁量决定是否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即,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民事责任部分的执行,可以独立于刑事案件单独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主张。

  • 执行和解如何约束双方当事人
    日期:2021-01-21 点击:129次

    执行和解如何约束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的达成,建立在双方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若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达成和解协议,应及时告知执行实施部门,经执行实施部门审查属实的,应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并告知各方当事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
    日期:2021-01-01 点击:590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

  •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期:2021-01-01 点击:1129次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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