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到底能不能执行
    日期:2020-05-18 点击:162次

    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到底能不能执行,被执行人名下若存在唯一住房,究竟可否执行?如果能够执行,那么在实践中如何执行,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本文将围绕唯一住房可否执行以及如何执行两个核心问题展开具体的论述,并对相关问题作一些引申探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0-05-16 点击:177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查封措施的法律界限。首先,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切实防止因违法执行、过度执行,影响企业财产效用发挥和企业正常运营。其次,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在不影响债权实现的前提下,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有效释放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为被执行人恢复生产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 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8种财产和17项规定
    日期:2020-05-12 点击:149次

    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8种财产和17项规定为了规范执行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对现行有效的执行规范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一套以操作规程为核心、覆盖执行工作各重要节点的执行案件办理规范。小编整理了“规范”当中不得查封的财产相关内容,供法律人办理执行案件参考使用。

  • 可以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0-05-11 点击:151次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 山东高院执行疑难法律问题解答(一)
    日期:2020-05-08 点击:378次

    针对山东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执行法律规定,参考相关指导性案例,经山东高院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山东高院执行局编印了执行疑难法律问题解答(一),以规范山东执行实施行为,提高山东执行审查水平,加强对山东执行工作的指导。山东高院执行局将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定期出台执行疑难问题解答,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工作帮助和智力支持!

  • 可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28种情形
    日期:2020-05-05 点击:269次

    案件经过审判,权利义务已明确,权利人即是申请执行人,义务人则是被执行人。然而,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出现一定特殊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则可能不是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当事人,对于追加和变更当事人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明确规定,法院必须依此规定变更、追加当事人。

  • “是否系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不再属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
    日期:2020-05-01 点击:91次

    据以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只载明夫妻一方是债务人,执行法院拟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向法院提出异议,如何处理?此前多数法院的做法是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审查,属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全部财产;不属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1/2份额。但不久前,最高法院的一篇裁判文书表明了最新态度:不再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审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可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的16种法定情形
    日期:2020-04-19 点击:216次

    可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的16种法定情形已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 法释[2016]21号)系当前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的最新、最全的规定,今天本文就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总结在执行程序中可以依法追加被执行人的16种情形。

  • 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必须坚持“有能力执行”的前提条件
    日期:2020-04-17 点击:286次

    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必须坚持“有能力执行”的前提条件

  • 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22个法律要点
    日期:2020-04-15 点击:203次

    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22个法律要点失信被执行人可能承担以下行政责任: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