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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被执行人的配偶可否请求法院为其保留夫妻共同房产拍卖款50%份额
    日期:2022-01-18 点击:131次

    被执行人的配偶可否请求法院为其保留夫妻共同房产拍卖款50%份额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原告(执行异议申请人)请求排除被告对自己及配偶(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按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相关规定加以审理,认定案涉执行财产是否足以排除执行。至于原告的 配偶(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其个人债务,并不属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人民法院不应予以审理。

  • 被执行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被保全查封后,公司股东私下与他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一定价款购买该公司,
    日期:2022-01-17 点击:259次

    被执行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被保全查封后,公司股东私下与他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一定价款购买该公司,在未实际支付对价的情况下已将公司所有不动产及股权转让给他人,并办理了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公司名称没有变更)。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是否可以认定转让协议无效,是否可以未实际出资追加变更后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对于执行法院已经查封的被执行人公司名下不动产发生合同转让,该不动产因无法办理物权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且因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不享有所有权无权对外转让,可以继续执行。被执行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未变更),其股东虽然转让该公司全部股权且股东名册发生变更,但是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法律地位并未发生改变,不影响案件的执行。

  • “套娃”公司出资人如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2-01-17 点击:126次

    “套娃”公司出资人如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条指引:《变更、追加规定》第1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17条:预查封的期限为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预查封的续封期限为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18条:预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未办理预查封续封手续的,预查封的效力消灭。

  • 财产登记在案外人的名下的被执行人财产能否直接执行,能否申请追加该登记名义人为被执行人并责令其在登记财
    日期:2022-01-17 点击:316次

    财产登记在案外人的名下的被执行人财产能否直接执行,能否申请追加该登记名义人为被执行人并责令其在登记财产范围内履行义务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登记名义人(案外人)书面认可该土地、房屋实际属于被执行人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措施。但是如果登记名义人否认该土地、房屋属于被执行人,而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认为登记为虚假时,须经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或者通过其他程序,撤销该登记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采取查封措施,不能直接执行该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该财产登记权利人为被执行人缺乏法律依据。

  • 申请执行人能否以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和人格混同为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2-01-17 点击:191次

    申请执行人能否以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和人格混同为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追加案外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应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除可以申请追加符合条件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外,执行程序中不能以公司和其股东之间出现财产混同或人格混同为由追加其股东为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另行依法诉讼主张权利。

  • 一个案件中多个被告,其中一人以物担保,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这个物的担保人是否应当列为被执行人并同其他被执
    日期:2022-01-17 点击:581次

    一个案件中多个被告,其中一人以物担保,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这个物的担保人是否应当列为被执行人并同其他被执行人一样可以对其采取各类强制措施执行依据仅确定物的担保义务的义务人,其责任范围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债权人可以就该担保物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该担保物处置执行完毕后,物的担保人不再承担其他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债务清偿义务,也不能对该物的担保人采取其他执行措施,但该被执行人阻止妨碍对该担保物的执行行为的除外。因此,执行中对于该物的担保人仅限于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担保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措施,不能扩大对物的担保人的财产责任范围。

  • 被执行公司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未到期,申请执行人以此为由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是否应当准许?对于股
    日期:2022-01-17 点击:100次

    被执行公司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未到期,申请执行人以此为由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是否应当准许?对于股东未届出资期限的应如何处理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单个或者部分债权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以其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出资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实践中应当通过公开听证程序,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 被执行企业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嫌逃避执行,执行法院应如何应对此种情况
    日期:2022-01-17 点击:593次

    被执行企业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嫌逃避执行,执行法院应如何应对此种情况被执行人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故意规避执行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1)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禁止被执行人在审判执行期间变更法定代表人;(2)对原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3)依法对原法定代表人决定罚款或者建议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4)原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股东、发起人、董事的,依法追加其为被执行人;(5)原法定代表人仍为该被执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或有关消费措施;(6)原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罪的,依法追究原法定代表人刑事责任。

  • 申请执行人提交初步的证据证明,并以被执行企业的股东存在未足额缴纳出资为由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但认为
    日期:2022-01-17 点击:224次

    申请执行人提交初步的证据证明,并以被执行企业的股东存在未足额缴纳出资为由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但认为充分证据已为股东所控制,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追加变更执行主体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追加申请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 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企业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已被裁定驳回申请后,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能否再次申请追
    日期:2022-01-17 点击:713次

    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企业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已被裁定驳回申请后,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能否再次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或者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条指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条第3款: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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