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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离婚协议对房屋所有权的约定能否排除执行
    日期:2022-05-21 点击:139次

    离婚协议对房屋所有权的约定能否排除执行陈某宇与李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关于案涉房屋归李某所有的约定,在房屋所有权未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情况下,能否排除执行。

  • 子女名下的房屋由父母出资、管理、使用,父母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日期:2022-05-20 点击:84次

    子女名下的房屋由父母出资、管理、使用,父母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 认缴出资未到期就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2-05-20 点击:106次

    认缴出资未到期就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疑难问题解答
    日期:2022-05-19 点击:258次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疑难问题解答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除可以追加符合条件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外,执行程序中不能以公司和股东之间存在财产混同或人格混同为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通过另行诉讼主张权利。

  • 生效裁判义务人注销后,还能否立案执行
    日期:2022-05-11 点击:224次

    生效裁判义务人注销后,还能否立案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第(4)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通知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在依法清算完毕后才能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 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怎么办
    日期:2022-05-11 点击:180次

    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根据上述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追加股东与公司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追加请求不予支持
    日期:2022-05-08 点击:755次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追加股东与公司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追加请求不予支持

  • 关于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疑难问题10问10答
    日期:2022-05-08 点击:122次

    关于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疑难问题10问10答针对强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地高院陆续整理发布了一系列疑难问题解答,对指引实务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效果,本期为《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疑难问题解答》,主要汇总了山东高院、江西高院等相关解答,供实务参考。

  • 买房买车却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能判刑吗
    日期:2022-05-07 点击:87次

    买房买车却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能判刑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张某作为被执行人,在限制高消费令生效后,仍进行非必需的高消费,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通过他人银行卡隐匿、转移财产,一直逃避执行,致使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到位,符合拒执犯罪的构成要件。

  • 两高:执行中不得任意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且应当保留配偶的一半份额
    日期:2022-05-03 点击:126次

    两高:执行中不得任意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且应当保留配偶的一半份额执行程序应当按照生效判决等确定的执行依据进行,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和程序,不得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之外或者未经依法改判的情况下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对于执行程序中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监督。违法追加被执行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监督。审判和执行程序分工不同,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应由审判程序予以确定,执行程序通常不应直接确定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只能依照执行依据予以执行。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对于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情形之外的,不能变更、追加,否则实质上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属于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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