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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律师网北京律师代理栏目:北京律师,北京劳动争议律师,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聘请劳动仲裁律师,委托工伤事故律师,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评析,聘请劳动诉讼律师,劳动仲裁律师,劳动调解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费用,劳动仲裁缴纳费用,工伤事故赔偿律师,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材料,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程序,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等。

  • 单位拒绝提供加班记录怎么办
    日期:2016-01-20 点击:416次

    单位拒绝提供加班记录怎么办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
    日期:2016-01-18 点击:512次

    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因其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如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保密义务等,则劳动者所负责的赔偿范围应当为其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日期:2016-01-18 点击:386次

    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未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法》第102条、《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就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违法用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日期:2016-01-17 点击:389次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违法用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非法用工,是否要对劳动者承担用工责任
    日期:2016-01-17 点击:696次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非法用工,是否要对劳动者承担用工责任

  • 什么叫做“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
    日期:2016-01-17 点击:2827次

    什么叫做“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实践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通常是指无营业执照、经营资质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却以“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使用劳动者的单位。这样的单位只是形式上有“单位”之名,而无“单位”之实,也即是未经合法程序许可,不满足法律关于用人单位所应具备条件的相关要求。

  • 女职工休产假被扣工资怎么办
    日期:2016-01-12 点击:294次

    女职工休产假被扣工资怎么办您好。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生育多胞胎的增加15天产假。因此,你总共可享受不少于105天的假期,厂里扣发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据此和厂方说理,或者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过度疲劳在家死亡,用工方是否要担责
    日期:2016-01-12 点击:416次

    过度疲劳在家死亡,用工方是否要担责由于你姑姑与用工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加上工资是日结的,所以你姑姑与用工方私人老板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受伤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只能被认定为人身损害,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 超过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日期:2015-12-31 点击:520次

    超过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你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不会获得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你现在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你与同乐公司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你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需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受伤应如何求偿
    日期:2015-12-31 点击:420次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受伤应如何求偿只有属于工伤事故的范围的职工,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而在校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并没有因为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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