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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交强险合同期满后投保人可以重新选择保险公司投保吗
    日期:2013-01-19 点击:300次

    交强险合同期满后投保人可以重新选择保险公司投保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于保护不特定的交通事故第三方的利益,对保单的持续有效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投保人而言,一是必须投保,二是对其所有或管理机动车辆期间,应当始终保有一份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应当在保单期满的合理期间,及时向保险公司延续强制保险合同。 对保险公司来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后公司不能单方决定合同的自然延续。尽管投保人必须投保,但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投保人可以重新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受任何限制。

  • 劳动者试用期长短应该如何认定
    日期:2013-01-18 点击:346次

    劳动者试用期长短应该如何认定对于法定的试用期国家相关法律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表述,《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前述规定中,“以上”及“不得超过”包含本数,“不满”则不包含《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反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该规定,如果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标准并已履行,每超过一日,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一日的赔偿金(试用期超时赔偿金一试用期月工资÷法定记薪天数×试用期超时期间)。当然,在员工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工资差额部分企业仍应补足。

  • 生活中,我们怎样才能判断一个中介公司的经营资质
    日期:2013-01-18 点击:726次

    生活中,我们怎样才能判断一个中介公司的经营资质一般说来,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行业相关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不会轻易做违法的事。依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相关规定,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及私人物品的行为合法吗
    日期:2013-01-18 点击:860次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及私人物品的行为合法吗用人单位擅自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企业是否有权将即将退休的人员安排在裁员名单里呢
    日期:2013-01-18 点击:623次

    企业是否有权将即将退休的人员安排在裁员名单里呢现实生活中,不管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如何,在员工的任用和辞退上都不能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中就对可以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解释:(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企业在招录员工与之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能否收取风险抵押金
    日期:2013-01-18 点击:674次

    企业在招录员工与之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能否收取风险抵押金 企业在招录员工与之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不能收取风险抵押金。或者说,用人单位没有收费的权利。不仅仅是风险抵押金,任何与薪金无关的费用项目都在此列。具体说来,庞某遇到的情况在劳动、人事市场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是要求交纳集资费,有的是要求交纳培训费,还有的是所谓的管理费,不管是何种形式,都是国家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

  • 用人单位以加强内部管理为由扣押职工身份证的做法合法吗
    日期:2013-01-18 点击:457次

    用人单位以加强内部管理为由扣押职工身份证的做法合法吗用人单位擅自扣留劳动者身份证的行为是违法的。企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管理是必要的,但前提是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扣押职 工身份证的行为相当于变相限制工人的人身自由和择业自由,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法规。小芳她们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回白己的身份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因劳动者兼职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18 点击:284次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因劳动者兼职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解聘条件,我国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就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l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对于哪些规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日期:2013-01-18 点击:277次

    用人单位对于哪些规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日期:2013-01-18 点击:689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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