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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怎么赔偿
    日期:2013-01-20 点击:222次

    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怎么赔偿关于培训费如何赔偿的问题,劳办发[1995]264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作出了明确规定。《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学徒工工作期间受伤致死,雇主与学徒工之间是否构成雇佣关系
    日期:2013-01-20 点击:1048次

    学徒工工作期间受伤致死,雇主与学徒工之间是否构成雇佣关系被告与受害人之间是否构成雇佣关系是解决本案纠纷的关键所在,亦是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纵观案件事实,2008年7月7日,受害人到被告开办的电制冷服务部当学徒工,一方面受害人为被告的家电制冷服务部提供了劳动,另一方面被告为受害人提供了管吃管住等待遇,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学徒工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中的一种用工形式,被告与受害人之间形成雇佣关系。

  • 在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日期:2013-01-20 点击:628次

    在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办完户口进京就辞职,企业如何向劳动者追偿
    日期:2013-01-20 点击:474次

    办完户口进京就辞职,企业如何向劳动者追偿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或只约定了服务期,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上述规定向劳动者追偿。当然,用人单位要想采用此种方法追偿成功,除了要具备劳动者违反诚信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书面证据材料外,还要确保劳动者明确认同相关的赔偿办法、规章制度规定,这对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技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 办户口进京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日期:2013-01-20 点击:366次

    办户口进京约定违约金合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解读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日期:2013-01-20 点击:333次

    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解读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非全日制用工是相对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其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具体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拘书面性,允许达成口 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 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 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存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中形成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 除了特别规定外,非全日制用工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和 一般规定,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安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保护性 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当然,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特 殊性,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内,作 进一步的规定

  •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应如何签订
    日期:2013-01-20 点击:208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应如何签订非全日制用工是相对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全日制用工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职业安全卫生等项条款

  • 关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日期:2013-01-20 点击:323次

    关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5、非全日制职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指导和协助参保的非全日制职工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处理
    日期:2013-01-20 点击:550次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处理 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完善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政策,以利于隐性就业显性化、劳动关系规范化、社会保障普遍化、劳动争议处理法制化。其实质就是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了更加广泛的就业门路,为他们自谋职业、自主择业在政策上提供了支持和援助。符合十六大提出的“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范文
    日期:2013-01-20 点击:297次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范文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为 年(月)。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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