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孙学武与修冬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修冬生与孙学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孙学武受伤,经认定修冬生负全部责任;修冬生所驾车辆在华安保险投保交强险,故华安保险应首先在交强险范围内对孙学武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由人民保险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再超出部分由修冬生承担
隐瞒影响消费者抉择的重大利害信息构成欺诈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制造假相、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使其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之行为。成立欺诈务必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素:欺诈人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被欺诈人因欺诈而产生错误认识;被欺诈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
通风采光起纠纷 本案能否要求排除妨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日照时间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是否就不侵犯采光权采光权是物权的一种,它对住宅的价值影响极大,日照缺失甚至缩短都会降低住宅的市场价值累计日照时间1小时至2小时,日照时间因幼儿园的落成而显著减少,据此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对陈某的采光权已构成实质侵害,应该予以赔偿,赔偿的价值应该参照住宅贬值的幅度来确定。
儿子在学校打架打伤同学,是由父母还是学校承担责任,应当由父母和学校共同承担对黄某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孩在幼儿园摔伤能否要求学校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明知茶叶过期仍然购买,能否向超市索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融资租赁购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汽运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汽运公司作为发租人仅在收取租赁费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汽运公司将车发租给承租人,同时承租人也是以汽运公司的名义运营,即不是租一辆无牌的车,故不能简单的以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为由不担任何责任。就像分期付款车肇事,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一样,承租人将车租下发生事故,出卖人不承担责任,这是仅对尚未上牌车而言
饭店能否以消费项目为团购套餐而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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