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雇主为员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不等于雇主责任险转嫁雇主责任风险需要投保雇主责任险,为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赔偿责任,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雇主,直接受益人也是雇主,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雇主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担。
案涉无中文标签进口红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2012年4月20日实施的类型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1条规定,可知预包装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前述内容关系食品安全,进口产品没有中文标签,对于经营地的一般消费者而言无法辨识产品来源、产品成分构成和保质期限,将误导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判断,加之某酒庄未能提供购货单原件等证据证明涉案食品有合法来源且质量合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疑将置消费者于危险之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10倍赔偿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在日常生活中若遇到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限度认定超市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应对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未尽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该义务的履行应保持在合理限度的管理范围内,受害人超过合理限度造成自身损害的,管理者减轻或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店家因过错侵权 担责七成于某某年满73岁,走路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特别是经过菜市场时,应当预见市场内路面不干净,需小心行走,避免滑倒,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但其在下石梯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湿滑情况,滑倒摔伤,对自己受伤负有一定的责任。某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未收取市场经营者管理费或者物业费,对该市场没有管理职责,故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于某某的受伤不承担责任。法院综合双方过错情况,判决胡某某承担 70%的赔偿责任,于某某承担30%的责任。
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工伤与诊断结论的因果关系不应被随意扩大理解基于工伤“因工而生”的特性,因果关系认定居于工伤认定的核心地位。作为社会法组成部分的工伤保险法下的因果关系,承袭了社会法从民法产生的侵权因果关系理论传统,其中,尤以大陆法系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和英美法系近因规则为代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端受苏联影响长期保有公有化的政策因素,工伤认定理论研究启动于上世纪末,随本世纪初《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理论研究逐步深入,但目前工伤中的因果关系认定的研究仍缺乏体系化的理论成果。
将车交由醉酒人驾驶与醉酒人同罪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主要是机动车的驾驶人员,且通常是驾驶者个人实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危险驾驶罪只能是单独犯罪。对此,法官提醒,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的抽象危险犯,可能存在由机动车驾驶者与非机动车驾驶者构成共同犯罪的形态,比如指使、鼓动、组织、强令、帮助他人危险驾驶以及不履行监管职责从而放纵他人危险驾驶等情况。
借车给未成年人出事故,车主应否担责车主将其所有的机动车及钥匙交由并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未成年人,后未成年人驾驶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近日,垫江法院坪山法庭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判决车主对其所有的机动车管理不当,具有过错,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邻居家漏水渗入自家墙壁 对方却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赔偿作为权利受损害的一方,一是要及时确定漏水原因,避免损失扩大。在发现房屋渗水以后,应当及时联系邻居、物管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排查;二是通过照片、视频等形式固定损失证据。对于受损的墙壁、家具等在问题解决之前尽量不要自行修复,以免证据灭失。三是要注意合理合法维权,切忌通过暴力方式进行私力救济,这样非但不利于解决纠纷,还有可能引发新的诉讼。此外,对于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都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因迟延发现漏水问题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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