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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交通事故 >> 责任认定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解析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上行人可以免责吗

日期:2012-02-11 来源: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阅读:204次 [字体: ] 背景色:        

【交通事故纠纷案例】一日,常某为抄近路回家,从高速公路护栏的破损处进入高速公路,当其快要冲过隔离带时,撞在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上。常某被撞飞,当场死亡。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认定:常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本案中的轿车司机应否对常某的死承担责任呢?

【交通事故律师解析】轿车司机可以减轻责任,但不能免除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无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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