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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栏: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2012年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误工费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护理费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伤残补偿费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损害赔偿认定标准,关于同命不同价问题的探析等。

  • 交通事故中伤者有多个伤残等级,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
    日期:2023-11-06 点击:58次

    交通事故中伤者有多个伤残等级,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多处损伤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是一样的,区别在于按最高伤残等级确定赔偿系数,每增加一处伤残增加一个附加赔偿指数,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超出的按10%计算,总赔偿系数不超过100%。十级到一级附加赔偿指数一般为1%-10%,每增加一级递增1%。

  •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中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日期:2023-11-01 点击:36次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中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理由是,该限制对被保险人不公平,减轻了保险人的责任,限制了被保险人的权利,不利于伤者的治疗,同时医保用药的范围各地政策不尽相同,没有统一标准,无法操作。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也应在商业三者险种理赔。

  • 两次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计算至哪一次定残日前一天?
    日期:2023-08-14 点击:41次

    两次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计算至哪一次定残日前一天?因为第一次伤残鉴定已经确定了伤残,可以算作误工的截止时间。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受害人的误工费应算至第二次定残日前一天,理由是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判。本案法院采信了第二次伤残鉴定的结论,也就推翻了第一次评残的结论,第一次评残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法院应以第二次伤残鉴定的时间来确定误工费的数额。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分项限额能否突破?
    日期:2023-08-10 点击:46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分项限额能否突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请求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项限额范围的损失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交通事故受害人已超退休年龄,被扶养亲属能否索赔生活费?
    日期:2023-05-12 点击:92次

    交通事故受害人已超退休年龄,被扶养亲属能否索赔生活费?法院经审理认为,受害人年龄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非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要件。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受害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免除或者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综上,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求。现案件已履行。

  • 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无论年龄多大,都可以计算误工费!
    日期:2023-04-04 点击:63次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误工费赔偿,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是采取的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制度,不以年龄进行限制。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无论年龄多大,都可以计算误工费。

  • 因交通事故去世,死者家属获赔百万,但有项费用未被支持,原因何在
    日期:2023-02-07 点击:76次

    因交通事故去世,死者家属获赔百万,但有项费用未被支持,原因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受害人已超退休年龄,被扶养亲属能否索赔生活费
    日期:2023-02-02 点击:123次

    交通事故受害人已超退休年龄,被扶养亲属能否索赔生活费李某驾驶车辆与于某停放的车辆之间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致使李某死亡,生命权受到侵害,对由此给原告造成的合理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赔偿。虽然李某因涉案交通事故死亡时已超过6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据此认为李某当然丧失劳动能力。同时经查明,李某生前务工收入系其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原告刘某提交的多份住院病历、所在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等证据,足以证实其常年患有多种严重疾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家庭极其困难,需要他人扶养等事实,无必要再对原告进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

  • 撞上路边机动车受伤致死 机动车主无责仍需承担10%赔偿责任
    日期:2022-12-14 点击:81次

    撞上路边机动车受伤致死 机动车主无责仍需承担10%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最终,靖江法院判决叶某某赔偿交强险无责任赔付限额范围内的12100元,超出交强险限额范围外的损失,由B保险公司按照1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 事故车辆两方定损金额悬殊 按“填补损害、禁止获利”原则止纷
    日期:2022-12-04 点击:110次

    事故车辆两方定损金额悬殊 按“填补损害、禁止获利”原则止纷填补损害、禁止获利是我国保险法的重要原则,即受害的损失得到全面填补,确保保险人不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获得利益。为了实现这一原则,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有及时通知、配合核定实际损失的义务,保险人有对损失进行主动审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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