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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栏: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2012年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误工费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护理费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伤残补偿费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计算,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损害赔偿认定标准,关于同命不同价问题的探析等。

  • 2020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日期:2020-03-20 点击:446次

    2020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交通事故发生后,行政机关为查清事故责任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扣押与检测,被侵权人由此产生的停车费、检测费
    日期:2018-11-09 点击:312次

    交通事故发生后,行政机关为查清事故责任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扣押与检测,被侵权人由此产生的停车费、检测费及营运损失是否应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一并处理时,被侵权人医疗费中超出医保范围用药的部分与其他医疗费用应如何赔付、赔付顺
    日期:2018-11-09 点击:517次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一并处理时,被侵权人医疗费中超出医保范围用药的部分与其他医疗费用应如何赔付、赔付顺序如何从我国交强险制度设置的目的看,交强险将对事故受害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作为首要目标,其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强制性。为了充分发挥交强险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保障受害人最大程度地获得赔偿,在适用交强险对被侵权人的医疗费予以赔偿时无需区分是否属于医保范围,应一律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予以赔偿。

  • 军人持军队驾驶证驾驶民用车辆的行为是否构成无证驾驶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日期:2018-11-09 点击:442次

    军人持军队驾驶证驾驶民用车辆的行为是否构成无证驾驶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如何予以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管理部门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

  • 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是应以被扶养人的个人情况还是应以受害人的个人情况作为判断适用城镇还是农村标准
    日期:2018-11-09 点击:160次

    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是应以被扶养人的个人情况还是应以受害人的个人情况作为判断适用城镇还是农村标准的依据该司法解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采取的并非“扶养丧失说”,而是受害人死亡时采用“继承丧失说”,受害人残疾时采用“收入丧失说”结合“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这些理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并非被扶养人的实际生活需要,而是因受害人伤残或死亡后导致的受害人个人收入中用于家庭成员生活消费需要的减少的部分

  •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应如何把握
    日期:2018-11-09 点击:128次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应如何把握该复函改变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单一的以受害人户籍作为判断标准的情形,从复函的内容以及具体表述来看,主要明确了一个标准,即受害人系农村户籍,进城务工后其经常居住地及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位于城镇时,此时不以户籍作为判断因素,而是应当以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作为主要判断因素,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时适用城镇标准。

  • 损伤参与度认定,能否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日期:2018-01-12 点击:300次

    损伤参与度认定,能否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是,被侵权人的自身体质虽然对损害后果有一定影响,但这并不属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不属于被侵权人减轻过错的法定事由。

  • 2017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日期:2017-03-04 点击:454次

    2017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35416元,比上年增长4.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38256元,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7329元,增长9.6%。

  •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赔偿责任分担是否考虑损伤参与度
    日期:2016-11-03 点击:216次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赔偿责任分担是否考虑损伤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因此,交通事故中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是否应当扣减时应当根据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是否存在过错进行分析。

  • 未投保不计免赔险,能否根据保险合同按相应的比例免赔
    日期:2016-10-20 点击:343次

    未投保不计免赔险,能否根据保险合同按相应的比例免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故保险条款中的约定的免赔率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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