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对轮候查封不能提出执行异议,亦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参考案例 张某诉门某、孙某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2024-16-2-471-004 / 民事 / 执行异议之诉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6.10 / (2020)黑民再102号 / 再审
裁判要旨
轮候查封在性质上不属于正式查封,并不产生正式查封的效力,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亦不会损害案外人对查封标的物所享有的实体权利。案外人对轮候查封提出执行异议,不具备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提起执行异议的前提条件,亦不具备依据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此类案件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执行异议之诉的应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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