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常识专栏简介执行常识
申请执行人申请给付抚养费,是否受到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给付抚养费,事关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义务人若以时效经过为由不支付抚养费,将使权利人的生活没有保障,不仅违背公序良俗原则,更有违基本人文关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对申请执行时效作出规定,并明确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是扩大被执行主体数量、增加被执行财产范围、破解执行难题、维护胜诉权益的有力措施,但这种追加不能任意为之,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须严格遵循法定主义原则。本文将人民法院案例库首发的关于追加被执行人的24个案例分享给大家,以期学以致用,共同破解执行难。
申请执行、恢复执行、执行立案、分配法官、执行终结等强制执行各个阶段法律规定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性质为商业办公,但买受人实际生活居住,其仍属于商品房消费者且享有排除房屋执行的权利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期间,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的司法认定与规制路径“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强制执行程序运行的效果。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面临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甚至还可能面临刑事制裁时,会选择变更法定代表人以规避执行。笔者拟对司法实践中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的现象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更好指导执行实践。
股权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的,是否应当具备资格或条件
案件受理费属诉讼费用,当事人未按判决缴纳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适用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本案执行内容为诉讼费,系审判庭依职权移送执行,不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详解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遇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相关案外人为被执行人。但在追加被执行人案件中也常有误区,本文为您一一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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