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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原房主拖欠了物业费你该怎么办《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前任房主没有交完物业费就转手了房子,其遗留的物业费要给吗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简单来说,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在订立工程价款之合同条款时,至少应考虑如下七个问题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除了《招标投标法》第33条和第41条有明确的规定外,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0条也有规定。法律之所以规定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主要原因在于防止承包人为减少或挽回损失而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
交了定金,不买房有哪几种情况定金也是可以返还买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本案原、被告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但是现原告明确表示不想购买认购的房屋,符合该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定金罚则,其交纳的定金不予返还。
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观点《纪要》会议认为,合同是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合同纠纷也是民商事纠纷的主要类型。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要坚持鼓励交易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要依法审慎认定合同效力。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解释合同条款、确定履行内容,合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审慎适用合同解除制度,依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强化对守约者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提高违法违约成本,促进诚信社会构建。
小区物业能否将闲置的物业管理用房出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一楼业主能否以不使用电梯为由不缴纳电梯运行养护费用呢小区的电梯,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之一。对于业主来说,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对于该部分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在电梯使用范围内的全体业主,都应当承担电梯运行、保养和维护的相关费用,不能以不用电梯为由而拒绝支付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干什么用的其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定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其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用于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将房屋出租后物业费应由谁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定期租赁,原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还能否继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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