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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员工打架斗殴,用人单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日期:2023-08-10 点击:202次

    员工打架斗殴,用人单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认定公司开除打架的员工是否违法不能简单判断,需要从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打架发生的时间、地点,打架的原因,打架行为的激烈程度、打架造成的后果,员工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员工事后认错的表现等认定。如果企业打算开除打架员工的,建议先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 机动车一方未投交强险时,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应如何承担?
    日期:2023-08-10 点击:63次

    机动车一方未投交强险时,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应如何承担?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投保义务人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按照侵权责任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向被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分项限额能否突破?
    日期:2023-08-10 点击:101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分项限额能否突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请求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项限额范围的损失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按照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23-08-10 点击:68次

    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按照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与机动车是否具有过错无关的,只要事故发生,就要赔偿。对于限额之外的部分,则按照事故责任的认定确定赔偿数额。简而言之,就是在题述的情形下,先由肇事机动车一方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其余的损失再按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程度分担赔偿数额。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所支付医疗费的追偿方式?
    日期:2023-08-10 点击:93次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所支付医疗费的追偿方式?侵权人不能因受害人享有医保而减轻赔偿责任。我们同意第三种观点。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社会保险制度不能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而被侵权人也不能因侵权人的违法行为而获利。如果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的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没有参加该案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向其通知本案的诉讼情况,支持其行使追偿权。

  • 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醉酒、毒驾等违法驾驶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追偿权是否及于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日期:2023-08-10 点击:48次

    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醉酒、毒驾等违法驾驶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追偿权是否及于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关于被追偿人,在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实际驾驶人分离时,如实际驾驶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损害,则被追偿人为用人单位;在其他情形下,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于实际驾驶人存在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违法驾驶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依其过错负担被追偿的义务。

  • 法官骑车下班掉坑里,人社局不认工伤,法院这样判!
    日期:2023-08-10 点击:80次

    法官骑车下班掉坑里,人社局不认工伤,法院这样判!陆云生自称晚上加班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不慎驶入施工坑内受伤,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陆云生应当提供其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法律文书,但陆云生举证不能,故我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

  • 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
    日期:2023-08-09 点击:103次

    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劳动合同终止时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日期:2023-08-08 点击:73次

    劳动合同终止时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特种机动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是否属于交强险理赔范围?
    日期:2023-08-08 点击:53次

    特种机动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是否属于交强险理赔范围?李某为其所有的涉案特种机动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起重机在起重过程中,虽未处于行驶状态,但仍属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应纳入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故本案中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先由乙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再由丙保险公司对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在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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