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需要改革,主要是因为我国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存在许多弊端。我国企业劳保医疗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主要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参照执行,私营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则不享有医疗保险待遇,而且享受医疗待遇的职工范围狭窄,社会化程度较低。即使是享受医疗待遇的企业职工,也只能解决一般疾病,一旦遇上大病、重病就难以保证。
职工退休了每个月到底能领取多少退休金 在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前参加工作,在统筹制度实施后3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按原来的办法计发退休金的同时,再按缴费期个人账户累计储蓄额的一定比例增发养老金。计算公式:月基本养老金=按改革前原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乘增发比例。
劳动者的年龄与劳动者的退休时间密切相关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上述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④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用人单位应为离职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这是因为养老保险关系的正常转移,是保证职工正常和有保障地获得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基础和制度保证,用人单位不得借故拒绝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而《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会上灵活就业者可以个体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每个职工都有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将个人缴费部分和用人单位缴纳退休统筹费的一部分一并计入个人账户,不管职工到哪里工作,只要个人和单位缴了费,都会计入个人账户,到退休时,按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计发养老金。由此可见,劳动者退休后能够领到多少退休金,主要是看其缴纳了多少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精神,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调整工资的基础上逐步实行,缴费标准开始时可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3%,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的调整再逐步提高。根据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远期目标,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用不超过其工资的8%,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核心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应由用人单位负责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账户,如果单位与职工协商好由职工自己办理相关养老保险手续的,或者职工已经持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而不愿将此账户转入用人单位的,职工可以自行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缴纳相关费用。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只局限于城镇职工,养老筹资支付的对象也基本上是城镇职工,故称为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企业职工实行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要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医疗纠纷律师解析构成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要件 医院在为患者诊断治疗的过程中,并未违反医疗常规,辛某的死亡与被告的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程序及相关规定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必经程序,其鉴定结论是法官判决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诉讼的胜败和赔偿数额。患者一方在医疗纠纷中,要注意掌握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程序、申请期限、提交材料等规定。
医疗损害赔偿项目与医疗纠纷赔偿数额的确定 法院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数额,一般是综合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以及医疗科学发展水平、医疗风险状况等因素。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确需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的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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