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在线租车公司未按照承诺足额投保三责险,应在不足范围内对消费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存在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案裁判通过对网络消费格式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不合理地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作出否定性评价,有力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健康、清朗消费环境。
以个人名义进行劳务承包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工人安全,以个人名义进行劳务承包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属无效,这一点不应存有疑义。
劳动争议二倍工资 10 个裁判观点劳动争议案件与每个职场人都息息相关,劳动争议案件也在每年的民商事诉讼案件中占据很大的比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两种情形,本文旨在结合最高院和各省高院近年的案例,整理汇总司法实务中关于二倍工资的最新裁判观点。
职业打假人“碰瓷式维权”?法院这样判这批涉“职业打假”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均是刘某。刘某通过网络购买大量非生活所需的奇楠养生酒、安宫牛黄丸等保健品,收到货后,以被告不能提供以上产品的合法来源及合法证明文件为由,要求被告赔偿货款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对于前方滑雪者,虽然拥有雪道优先权,亦应遵循雪场规则,以降低其受到侵害的风险。如前方滑雪者不能无故在雪道停留、不得随意横穿雪道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吴某长距离横穿雪道,增加了安全隐患,影响后方滑雪者合理规划滑雪线路,对其自身受伤存在过错,应自担部分事故责任。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对于社会保险的参加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并无选择或协商的余地,不能自行以金钱或其他形式取代该法定义务。本案中,赵某自愿放弃参保权利,A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此情形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行为。赵某发生工伤,无法从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补偿,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仍应由A公司承担。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可能会出现考核不合格甚至是不胜任工作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下面的案例。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重要参考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钱某为改善上眼睑组织缺失的凹陷及瘢痕粘连,看到韩某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内容,便前往韩某所在私人诊所进行整形手术。术后,钱某认为整形手术没有达到事前宣传和承诺的效果,向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韩某在其个人公众号上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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