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临城县、内丘县、柏乡县、隆尧县、任县、南和县、宁晋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清河县、临西县、南宫市、沙河市),2015年河北省邢台市一级至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2014年河北省一级至十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2013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2580元;2013年农村人均纯收入为:9102元
一级伤残
城镇居民:22580元x20年x100%=451600元
农村居民:9102元x20年x100%=182040元
二级伤残
城镇居民:22580元x20年x90%=406440元
农村居民:9102元x20年x90%=163836元
三级伤残
城镇居民:22580元x20年x80%=361280元
农村居民:9102元x20年x80%=145632元
四级伤残
城镇居民:22580元x20年x70%=316120元
农村居民:9102元x20年x70%=127428元
五级伤残
城镇居民:22580元x20年x60%=270960元
农村居民:9102元x20年x60%=109224元
六级伤残
城镇居民:22580元x20年x50%=225800元
农村居民:9102元x20年x50%=91020元
七级伤残
城镇居民:22580元x20年x40%=180640元
农村居民:9102元x20年x40%=72816元
八级伤残
城镇居民:22580元x20年x30%=135480元
农村居民: 9102元x20年x30%=54612元
九级伤残
城镇居民:22580元x20年x20%=90320元
农村居民:9102元x20年x20%=36408元
十级伤残
城镇居民:22580元x20年x10%=45160元
农村居民:9102元x20年x10%=18204元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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