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主委员会具备合法手续和授权的前提下,对于特定事项具有原告的资格和诉讼地位——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金达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诉北京华特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在具备合法手续和授权的前提下,业主委员会具有原告资格。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为公共利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涉及业主公共利益的信息资料,业主委员会主张要求公开、查阅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准许。
案号:(2013)一中民终字第14415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94辑(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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