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逾期年检发生交通事故 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被驳回
作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如果机动车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进行赔偿?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车辆逾期年检后发生交通事故致车损,法院驳回了机动车所有人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诉讼请求。
杨某名下的小轿车于2014年9月11日注册。2020年10月26日,他人驾驶杨某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负全部责任。经保险公司定损,该小轿车在此次事故中的车辆损失为12551元。后杨某至保险公司处要求赔偿,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20年10月26日发生交通事故时,杨某名下的小轿车未进行车辆检验,而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了车辆检验并合格。虽然杨某名下的小轿车在保险公司处购买了车损险,但保险公司提交了证据证明在杨某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已明确向杨某就免责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杨某名下的投保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年检且未在有效检验期限内,符合免责条款中被保险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约定情形,法院据此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每6个月检验1次。”同时,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机动车逾期未年检上路行驶,不能排除机动车存在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且违反行政管理性规定,会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所以,在机动车存在逾期未年检情况时,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应及时按规定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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