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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医疗事故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社区医院输血染肝炎该如何举证

日期:2012-02-12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78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阮某遭遇车祸大出血,需立即输血,可医院中没有合适的血浆。一位病人赵某的血型280正好符合,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从赵某身上抽血输给阮某。1个胃后,阮某痊愈了,却发现得了肝炎,怀疑是上次输血引起的。之后到门诊部询问赵某的地址,但社区门诊却拒绝提供,说输血时是经过双方同意的。阮某该如何举证?

【医疗事故律师解析】阮某只需要就患肝炎的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应该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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